淄博市衛生局文件
淄衛辦字[2011]130號
關于公布2011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暨做好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衛生局、高新區衛生處,文昌湖區地事局,市屬醫療衛生單位、市管醫院:
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關于確定2011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的通知》(護考委發[2011]4號)和省衛生廳通知要求,現將2011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考試成績查詢及我市2011年度護士執業注冊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合格標準
2011 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線為:專業實務77分,實踐能力76分。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由考試機構發給考試成績單和成績合格證明。考生可通過中國衛生人才網和淄博衛生人才網查詢本人成績。
二、注冊提交材料
按照《護士條例》有關規定,擬受聘于我市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護理工作,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可提出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提交材料包括:
㈠《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1份;
㈡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
㈢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㈣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㈤注冊主管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原件;
㈥《2011年淄博市執業護士擬聘用證明》(加蓋醫療衛生機構公章)原件;
㈦擬執業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
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張。
三、時間安排
1、領取考試成績單和成績合格證明(11月1日-11日)。請參加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攜有效身份證明到市衛生局培訓考試中心領取考試成績單及合格證明。
2、健康體檢(11月10日—20日)。各區縣、各單位按上述注冊范圍和條件,對本區縣、本單位申請護士執業注冊人員進行審核,并組織對審核合格人員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健康體檢。
3、上報資料(11月20—12月5日)。各醫療衛生機構備齊申請人需要提交的資料,經所在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和信息錄入后集中報市衛生局審核,市屬醫療衛生機構和市管醫院直接報市衛生局審核。
4、審核注冊(11月20日—12月10日)。市衛生局組織人員對上報資料和護士執業注冊信息進行審核,合格者打印《護士執業證書》,報省衛生廳審核蓋章。
四、體檢單位
張店區、高新區:市中心醫院、張店區人民醫院
淄川區(包括文昌湖區商家鎮醫療衛生機構):淄礦集團中心醫院、淄川區醫院
博山區:市第一醫院、博山區醫院
臨淄區:齊魯石化醫院集團中心醫院、臨淄區人民醫院
周村區(包括文昌湖區萌水鎮醫療衛生機構):市中醫醫院、周村區人民醫院
桓臺縣:桓臺縣人民醫院、桓臺縣中醫院
高青縣:高青縣人民醫院、高青縣中醫醫院
沂源縣:沂源縣人民醫院、沂源縣中醫醫院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全市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統一部署和時間要求,指定專人負責,認真做好執業注冊護士的資格審核、健康體檢及信息入錄等工作,并提前與市衛生局預約集中審核時間。
(二)各區縣、各單位在材料初審時應對申請人身份證原件、醫學全在,線學歷證書原件等資料嚴格把關,確保申請材料齊全和真實性。
(三)《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護士注冊體格檢查表》、《2011年淄博市執業護士擬聘用證明》等相關表格由各醫療衛生機構從淄博衛生網醫政科專欄“表格下載”或淄博衛生人才網護士注冊專欄下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或打印,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空項。凡要求的資料要按順序提交并用A4紙正反面打印或復印,以方便集中審核及歸檔。
聯系人:何玉慧,聯系電話:2777823。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