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初級(士)資格考試:
藥學、護理、其他衛生專業技術等專業,參加藥(護、技)士資格考試,取得中專或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2015年應屆畢業生并從業者可報考),2016年護理學專業畢業生可報考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初級(師)資格考試
參加報考護理(師)資格的人員,必須持有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執業證書。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的初級(士)資格擔任初級(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時間截止2010年12月。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取得初級(士)資格擔任初級(藥、護、技)(士)職務滿3年;時間截止2012年12月。
(注:3+2學歷,大專工作不滿2年,不能報考;除護理學專業外,普通高等學校統招大專生畢業滿3年,可直接報考初級師資格,畢業時間截止為2012年12月)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2015年應屆畢業并從業者可報考)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2015年應屆畢業并從業者可報名)
三、中級資格考試
參加報考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和全科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后,可按照相應學歷報考中級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初級(師)資格擔任初級(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時間截止2008年12月。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取得初級(師)資格擔任初級(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時間截止2009年12月。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取得初級(師)資格擔任初級(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時間截止2011年12月。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取得初級(師)資格擔任初級(藥、護、技)(師)職務滿2年;時間截止2013年12月。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者可直接報考中級專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