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關于開展2011年度護士執業資格審核及注冊工作的通知
江衛醫〔2011〕57號
各醫療衛生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護士執業注冊管理工作,切實加強護士隊伍的準入管理,根據衛生部《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省衛生廳《護士執業注冊工作方案》以及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關于開展2011年度護士執業資格審核注冊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做好今年我市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對象
2011年5月份參加全國護理專業初級(士)考試成績合格者。
二、提交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護理專業初級(士)資格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
4、《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
5、申請人所學專業的臨床實習證明復印件(實習手冊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的有效證明);
6、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原件(專用體檢表);
7、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復印件(驗原件交復印件);
8、《護士執業注冊材料審核表》原件;
9、其它需補充的材料。如:外省招生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者,應提供“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
10、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張(其中審核表、體檢表各用一張,兩張發證用,照片反面用鉛筆注明單位全稱及姓名)。
以上材料按1-9項的順序用A4紙打印、復印裝訂成冊(用訂書機訂左上角),第1、2項原件及備用照片用長尾票夾固定在材料前面。
三、審核方法及時間安排
1、表格材料在江都衛生信息網-政務公開-辦事指南中下載,由申請人如實填寫,單位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簽字、蓋章。
2、征訂了護士執業注冊聯網軟件的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揚州洪泉醫院、揚州友好醫院等單位須在11月15日前將需注冊的護士信息錄入后(錄入通道為考試通過人員注冊通道,不能在首次注冊中錄入),前三個單位于11月15日,后兩個單位于11月16日,分別攜帶相關材料到江都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窗口進行審核。其他單位于11月14日前將材料送交衛生窗口審核錄入。
3、根據相關規定,凡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人員需進行體檢。工作單位為二級醫院的申請人可以在本單位體檢,其他單位人員下載體檢表后自行到江都市中醫院體檢。
四、其他事項
各單位收到通知后,應及早安排,精心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此次護士注冊工作,嚴格履行審核責任,把好資格關和材料關,按規定的時間完成錄入和材料送審任務。集中審核注冊期間,如需補辦、換發新證或辦理變更注冊的,可一并申請辦理。
衛生窗口聯系人:劉楓、李如穎,聯系電話:8697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