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加2010年度主管護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以上信息截選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各地 動態 |
全國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慶 | 河北 | 山西 | 貴州 | 黑龍江 | 遼寧 | 吉林 | 江蘇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河南 | 山東 | 湖南 | 湖北 | 廣東 | 海南 | 四川 | 云南 | 內蒙古 | 廣西 | 陜西 | 甘肅 | 寧夏 | 青海 | 西藏 | 新疆 |
報名參加2010年度主管護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以上信息截選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