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首次注冊
一、審批事項:護士執業首次注冊
二、設定依據:國務院令第412號、《護士管理辦法》
三、辦理程序:受理-主管領導簽批-上報省衛生廳-領回發放
四、辦理時限:一周
五、申報材料:1、《護士首次注冊申請表》1份。2、單位聘用證明。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4、護理專業中等以上學歷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5、資格考試成績單原件、復印件各1份。6、近期健康體檢表1份。7、同底版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張。8、《學生實習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9、醫療機構副本副印件。
六、聯系電話:6369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