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衛生局文件
焦衛醫〔2011〕52號
關于開展2011年度護士首次注冊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各醫療機構、焦煤集團中央醫院、醫院協會:
根據《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11年度護士首次注冊工作,F將護士首次注冊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冊對象:參加2011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符合注冊條件者。
二、護士首次注冊提供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2份;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紙上);
(三)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臨床實習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加蓋醫院公章);
(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出具的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七)《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
(八)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4張。
三、其它情況說明:
(一)護士申請首次執業注冊時,其執業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進行核對,并在申請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符合發證、注冊條件者的申請資料統一送交執業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審核。
(二)護士執業注冊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護士執業注冊,并給予警告;已經注冊的,撤銷注冊。
(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護士,其執業注冊管理依照本通知執行。
(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體檢證明要求使用《河南省護士注冊健康體檢表》。
(五)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或打印,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空格。表格不得改變其樣式和規格,凡要求的材料要按順序提交,用A4紙打印或復印, 并裝訂成冊。
(六)各單位要將首次注冊材料認真整理,并將護士注冊信息錄入到《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
(七)醫療機構名稱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第一名稱為準,填寫統一、完整名稱。
(八)考試成績單遺失者,可提交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在網上打印《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
(九)成績單、畢業證、實習鑒定表原件按順序左上角裝訂,
2-7項材料按順序左上角裝訂。
(十)照片要求同往年:
小二寸白色底版,照片下方顯示身份證號碼(五號字體)。
四、材料上報地點及時間:
各單位請將材料于12月15日以前統一上報到焦作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審核,逾期不予受理,自動轉入下一年度注冊。
五、聯系人及電話:
辛向前 3568433
附表一:醫療機構聘用證明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