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放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省、市直各有關單位:
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含護士證書)已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現將有關發證事宜通知如下:
1、中、省、市直各有關單位的考試合格人員,由單位負責人事工作的人員攜帶ban證材料:準考證、身份證、一張二寸照片(照片正面注姓名)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
2、各縣(市)、區的考試合格人員,需將準考證、身份證和一張二寸照片(照片正面注姓名)交到當地人社局復核無誤后,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辦理。
3、隨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存入考試合格人員人事檔案。
4、發證時間: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9日每日上午,節假日除外(請嚴格遵守此通知要求辦理)。
地址:佳木斯市長安路1335號(勞動大廈)420室
佳木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