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佳中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86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方式
(一)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二)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 月 19 、 20 、 26 、 27 日 |
08 : 30 — 10 : 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 : 00 — 12 : 30 |
|
專業知識 |
14 : 00 — 1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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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實踐能力 |
16 : 30 — 18 : 00 |
(三)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 月 19 日 |
09 : 00 — 11 : 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 : 00 — 16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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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5 月 20 日 |
09 : 00 — 11 : 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 : 00 — 16 : 00 |
二、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三、報名要求
(一)凡符合《原黑龍江省人事廳、黑龍江省衛生廳轉發衛人發〔2000〕462號和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的通知》(黑人發〔2001〕150號)中規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附件2),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3)中選擇報考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ㄈ﹫竺麉⒓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ㄋ模┧、護、技初級(士)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初級(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和資格應按照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轉發衛生部《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20號)的有關條件掌握。
(五)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六)按照《關于軍隊衛生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6號)要求,做好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四、報名程序
為了規范考試網上報名程序,2012年度我市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繼續實行定點照相、現場填報個人信息。
我市網上報名程序為:
(一)網上報名
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統一到市東風照相館(地址:中山路中國銀行北50米)進行現場驗證身份后照相,并同時在照相處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打印報名表。網上報名時間: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必須由報考人員本人到場,現場采集照片。
(二)現場資格審查
考生完成現場驗證網上預報名并經主管部門初審合格簽章后,必須由各單位主管部門統一于2011年12月26日-12月30日、2012年1月5日—1月10日攜帶全部材料包括:考生的身份證、畢業證或學位證書原件、職稱證書、執業證原件、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報名表必須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網上預報名的確認(不受理個人報名;不受理無主管部門公章報名),考試中心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后,考生才正式通過了報名,F場資格審查地點:市人事考試中心(市勞動大廈404房間),聯系電話:8240704
(三)考試收費
網上交費時間: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20日。根據《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黑價聯字〔2001〕56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人事部門資格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2003〕94號)規定,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考試兩種,報考初級資格每人每科50元(含代國家收費),報考中級資格每人每科70元(含代國家收費)。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按提示進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后概不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自2012年4月20日至5月27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考場設置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和各市地分別設置考點,縣級不設考點和考場。
(六)考試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時間截止,數據庫封閉以后,任何人不能補報。
2、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準參加考試。
3、應考人員考試時要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請各主管單位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規定的時間要求,按時完成有關考務工作,確?荚嚬ぷ黜樌麑嵤。
附件: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12 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具體工作 |
時間安排 |
網上報名(節假日不休息) |
2011 年 12 月 20 日 — 2012 年 1 月 8 日 |
現場確認(節假日休息) |
2011 年 12 月 26 日 — 12 月 30 日 2012 年 1 月 5 日 — 1 月 10 日 |
網上繳費(節假日不休息) |
2011 年 12 月 26 日 — 2012 年 1 月 20 日 |
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 |
2012 年 1 月 21 日 — 2 月 24 日 |
考區審核考生報名資格 |
2012 年 1 月 21 日 — 3 月 5 日 |
考點編排考場試室、安排 考生座位、考區審核各考點 考場安排 |
2012 年 3 月 6 日 — 3 月 16 日 |
考生打印準考證 |
2012 年 4 月 20 日 — 5 月 27 日 |
考試 |
2012 年 5 月 19 、 20 、 26 、 27 日 |
網上成績公布 |
考后兩個月左右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衛人發〔 2000 〕 462 號摘) 。
第十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ǘ┳袷亍吨腥A人民共 和國執業 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ㄋ模┮褜 施住院 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十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冕t學中專學歷,受聘擔 任 醫師職務滿 7 年。
(二)取得醫學大專學歷, 從事 醫師工作滿 6 年。
。ㄈ┤〉冕t學本科學歷, 從事 醫師工作滿 4 年。
。ㄋ模┤〉门R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從事 醫師工作滿 2 年。
(五)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衛人發〔 2001 〕 164 號摘)。
第九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ǘ┚邆淞己玫尼t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條 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孟鄳獙I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 7 年。
。ǘ┤〉孟鄳獙I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 6 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 4 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 2 年。
。ㄎ澹、取得相 應專業 博士學位。
藥、護、技初級(士)專業報名參加初級師考試報名條件(職改字〔 1986 〕第 20 號摘)。
第八條 醫(藥、護、技)師
1 、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一定的技術操作能力;
2 、能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病或常用專業技術問題;
3 、借助工具書,能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書刊;
4 、中專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士工作五年以上;大學?飘厴I,見習一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
(教高〔 2002 〕 10 號摘)
三、自 2002 年 10 月 31 日 起,停止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的遠程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等)、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舉辦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和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人員,停止招收非在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