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市2012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
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森工總局人事局,中、省直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10號)精神,現將我省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方式
(一)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二)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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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知識 |
5月19、20、26、27日 |
0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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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三)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9日 |
0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0日 |
0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三、報名要求
(一)凡符合《原黑龍江省人事廳、黑龍江省衛生廳轉發衛人發〔2000〕462號和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的通知》(黑人發〔2001〕150號)中規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附件2),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附件3)中選擇報考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藥、護、技初級(士)專業技術人員報名參加初級(師)資格考試的學歷和資格應按照中央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轉發衛生部《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第20號)的有關條件掌握。
(五)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六)按照《關于軍隊衛生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6號)要求,做好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四、報名程序
考生首先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到網上報名所登錄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完成后,考生完成報名流程。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或網上交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考區,在哈爾濱的中、省直單位(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除外)考生登錄省直考區;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的考生登錄各自系統的考區;其他考生均按屬地管理,登錄所在地市的考區。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考生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報名網上直接打印申報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12月26日-12月30日、2012年1月5日—1月10日。考生須到報名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在進行資格審查時,須攜帶《申報表》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省直考區現場資格審查地點:黑龍江省人才公共服務大廳,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長江路130號(省人才大市場一樓),其他考區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由各考試管理機構確定。
(三)考試收費
網上交費時間: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20日。根據《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黑價聯字〔2001〕56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人事部門資格報名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字〔2003〕94號)規定,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初級資格和中級資格考試兩種,報考初級資格每人每科50元(含代國家收費),報考中級資格每人每科70元(含代國家收費)。各市地人事考試中心留存費用為:每人每科15元考務費。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按提示進行網上交費。網上交費后概不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自2012年4月20日至5月27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準考證。
(五)考場設置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和各市地分別設置考點,縣級不設考點和考場。
(六)數據上報
2012年1月21日前各市地人事考試中心將各專業報名數據核準后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七)考試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時間截止,數據庫封閉以后,任何人不能補報。
2、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準參加考試。
3、應考人員考試時要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
請各市(地)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1)規定的時間要求,按時完成有關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實施。
附件:1、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主題詞:人力資源 考試 衛生 通知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1年12月15日印發 共印60份
具體工作 |
時間安排 |
網上報名(節假日不休息) |
2011年12月20日—2012年1月8日 |
現場確認(節假日休息) |
2011年12月26日—12月30日 |
網上繳費(節假日不休息) |
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20日 |
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 |
2012年1月21日—2月24日 |
考區審核考生報名資格 |
2012年1月21日—3月5日 |
考點編排考場試室、安排 |
2012年3月6日—3月16日 |
考生打印準考證 |
2012年4月20日—5月27日 |
考試 |
2012年5月19、20、26、27日 |
網上成績公布 |
考后兩個月左右 |
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衛人發〔2000〕462號摘)。
第十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三)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參加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十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醫學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醫學大專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醫學本科學歷,從事醫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從事醫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臨床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
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衛人發〔2001〕164號摘)
第九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第十條 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第十一條 參加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九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藥、護、技初級(士)專業報名參加初級師考試報名條件(職改字〔1986〕第20號摘)
第八條 醫(藥、護、技)師
1、熟悉本專業基礎理論,具有一定的技術操作能力;
2、能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病或常用專業技術問題;
3、借助工具書,能閱讀一種外文的專業書刊;
4、中專畢業,從事醫(藥、護、技)士工作五年以上;大學專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教育部衛生部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
(教高〔2002〕10號摘)
三、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的遠程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等)、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舉辦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和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人員,停止招收非在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