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類型: | 主動公開 |
法律依據: | 1、《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管理辦法〉細則》第三章第十六條,第十九條"注冊機關在受理注冊申請后應當在30日內完成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注冊,并報省衛生廳行政部門備案,審核不合格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2、《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2006年7月10日深衛醫發[2006]65號 |
法律效力: | 護士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后,方可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從事護理工作。未經執業注冊取得《護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 |
數量及方式: | 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予許可。 |
事項條件: |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1.無精神病史; 2.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3.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逾期提出申請的,除應當具備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教學、綜合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培訓并考核合格。 依據:《護士條例》第七條;《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 |
事項程序: |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 |
申請材料: | (一)申請首次注冊,應提交下列材料: 1.含申請人親自簽名的《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1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紙上); 3.近期白底小兩寸免冠正面彩色半身照兩張;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5.申請人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衛生主管部門或教育主管部門承認的)護理、助產專業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驗原件);國家計劃外招生的學校畢業的須提供廣東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驗證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6.《廣東省護士執業注冊臨床實習證明》,在教學、綜合醫療機構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助產)臨床實習的實習手冊審核證明(原件,由醫療衛生機構查驗并出具); 7.《醫療機構錄用或聘用人員證明》,受聘于醫療衛生機構的護士或助產士崗位(不含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有效證明; 8.深圳市內具有健康體檢資格的,非申請人擬工作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原件); 9.逾期申請注冊的(取得資格證書3年未提出申請),應提交在我市二級以上教學、綜合性醫療機構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助產)培訓并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 10.擬受聘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驗原件)。 委托辦理的,還須提交醫療機構指定的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的經辦人的單位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 (二)申請變更注冊,應提交下列材料: 變更注冊分為入省變更、省內變更二種情形。特殊情況如承擔衛生行政部門交辦或者批準的任務以及履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的護理活動,包括經醫療衛生機構批準的進修、學術交流等除外。 1.入省變更(已在外省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取得護士執業證,現擬在我市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工作崗位上執業的注冊護士需要辦理入省變更注冊)應提交下列材料: (1)含申請人親自簽名的《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紙上,驗原件); (3)國家承認的護理專業(含助產士專業)畢業證(不包括各類醫士專業學歷),國家計劃外招生的學校畢業的,須提交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驗證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4)深圳市醫療機構擬錄用或聘用在護士崗位(不含助理護士、護理員崗位)的有效證明(原件); (5)深圳市內具有健康體檢資格的,非申請人擬工作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原件); (6)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委托辦理的,還須提交醫療機構指定的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的經辦人的單位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 2.省內變更(已在我省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在有效期內,現擬變更執業地點的,需要辦理省內變更注冊)應提交下列材料: (1)含申請人親自簽名的《護士變更注冊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委托辦理的,還須提交醫療機構指定的為本機構聘用的護士集體申請辦理護士執業注冊的經辦人的單位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 (三)申請延續注冊(在我市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護士執業注冊5年有效期屆滿前30日提出繼續執業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含申請人親自簽名的《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 2.深圳市內具有健康體檢資格的,非申請人擬工作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原件); 3.申請人的《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四)注銷注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受吊銷《護士執業證書》處罰;護士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原注冊部門辦理注銷注冊,所在醫療機構應當提交《護士注銷注冊申請審核表》。 (五)重新注冊(即注冊有效期屆滿未延續注冊或受吊銷處罰,自吊銷之日起滿2年擬在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申請材料要求同首次注冊; 2.中斷護理執業活動超過3年的,應當有在我省二級教學、綜合醫療機構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助產)培訓并考核合格證明(原件)。 (六)遺失補證(遺失《護士執業證書》申請補發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含申請人親自簽名的《廣東省護士執業證書遺失補證申請審核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遺失登報的整頁報紙(原件); 4.近期白底小兩寸免冠正面彩色半身照兩張。 依據:《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至第十八條;《關于印發廣東省護士執業注冊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衛〔2009〕48號)第三條。 |
申請表格: | 《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護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護士執業證書遺失補證申請審核表》;《護士執業證書注銷注冊申請審核表》。 上述表格可到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窗口或區衛生局免費領取;也可在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szchpfp.gov.cn)或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網站(http://www.szzw.gov.cn)上免費下載。 |
證件及有效期限: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士執業證書》,有效期5年。 |
事項時限: | 30天 |
收費依據: | 無 |
事項收費: | 無 |
申請受理機關: | 龍崗區衛生局 |
決定機關: | 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 |
受理地點: | 龍崗區中心城和諧路衛生監督綜合樓2樓龍崗區衛生行政許可大廳 |
受理時間: |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年審或年檢: | 無 |
聯系方式: | 0755-28924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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