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貴州申報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應提供的材料及有關要求
一、應提供的材料和順序
(一)單位應提供的材料(一份)
1、各市、州人社局、衛生局或主管部門出具的評審委托函;
2、各市、州人社局、衛生局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貴州省2013年推薦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人員名冊》(附件5),以及Excel制作的電子文檔;
3、所在單位出具的由各市、州人社、衛生局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的申報人員材料公示報告及名單。
4、單位誠信承諾書(附件11)
5、對長期在縣及縣以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醫療衛生及相關專業本科畢業滿20年以上或大專畢業滿25年以上,現繼續在縣及縣以下工作,以及中醫專業師承人員。以及本科、專科學歷人員,在鄉鎮(不含縣所在地的城關鎮和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分別滿12年、16年,擔任中級職務滿2年的,申報評聘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有關單位和部門要為達到規定“放寬條件”的申報人提供經逐級審核的推薦專題報告和《縣及縣以下醫療衛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放寬條件”推薦評審衛生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登記表》(附件9)。
(二)申報人應提供的材料
1、不需裝訂的材料(可用拉桿活頁文件夾列裝)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
①破格申報評審對象,需在《評審表》上注明“破格”字樣;
②為保證申報評審材料的嚴肅性,所提供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必須是省人社廳統一規定的A4格式表格,雙面打印后粘貼成本;
(2)《貴州省2013年推薦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材料審查表》(附件6)一份(Word格式A3幅面打印)。
(3) 《貴州省推薦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人員業務技術工作量化細化登記審核表》(附件2)一份;
(4)規定的任職年限內每年度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原件;不能提供原件使用復印件申報的,必須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及市、州衛生局或主管部門的印章。
(5)對長期在縣及縣以下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符合“放寬條件”人員,須提供經逐級審核的推薦專題報告及《縣及縣以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放寬條件”推薦評審衛生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登記表》(附件9)
(6)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10)
2、需按以下編目順序提供并裝訂的材料(一份)
(1)有關證書(復印件)
①身份證復印件;
②醫師(護士)資格證書、醫師(護士)執業證書(含姓名頁);
③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含每3年一審的審核頁);
④聘任(任命)證書(含續聘頁,聘期達到或超過2013年12月底);
⑤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⑥有關獎勵證書。
幾項證書的審核,屬市、州及其以下單位的,由市、州衛生局審核;屬省直有關單位的,由其主管部門審核。審核人在復印件上簽名并加蓋公章后,將原件退還申報人。
(2)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原件或符合免試條件的證明材料;符合參加當年考試不合格先推薦評審的考試成績單原件。
(3)《貴州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衛生下鄉情況登記審核表》(附件3)原件。
(4)《貴州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統計表》原件、《工業強省戰略學習測試》合格成績原件或繼續教育登記頁復印件。
(5)按照推薦條件要求,能證實達到規定條件的實際工作業績考核資料、論文、論著、獲獎證書(復印件)、技術資料、鑒定材料、專題材料、科研項目(課題)材料等。其中發表的論文、論著、鑒定、證明必須要有一份原件(論文、論著期刊原件不裝訂)。
(6)提供的上述材料,必須經本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審核驗證,加蓋公章。
3、為客觀、準確、公正評價申報人員的工作業績和論文水平,建立以業績為重點內容的人才評價機制,凡申報高級技術資格的人員,要隨提交的論文,提供撰寫論文所涉及的原始材料(臨床醫學論文要提供三例以上病案;基礎學科論文要提供相關的實驗數據)。
4、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除上述送評材料外,另須提供:
①代表論文打印件兩份(隱去作者姓名及有關信息),以及用word制作的該論文電子文檔。
②承擔或完成過的市(州)、廳級及其以上科研項目、課題材料,即:科研立項部門或單位出具的立項批文、《項目合同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二、材料收集整理和包裝要求
(一)材料的收集整理
1、為使申報人員順利收集整理申報材料,方便評審專家查閱,可將必須裝訂的材料做如下分類。
材料一:即申報人應提供的材料中“不需裝訂的材料”。
材料二:政策性材料,即申報人應提供的材料中“需按以下編目順序提供并裝訂的材料”,含有關證書(原件或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技術資料、鑒定材料、專題材料、證明材料等。
材料三:“工作經歷與能力”證明材料,含按照《貴州省推薦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人員業務技術工作量化細化登記審核表》中“工作經歷與能力”項填報的需要附的原始證明材料,以及能證實達到規定條件的實際工作業績考核資料。
材料四:論文、論著原始材料,即:撰寫論文所涉及的原始材料(臨床醫學論文要提供三例以上病案;基礎學科論文要提供相關的實驗數據)。
材料五:論文、論著期刊原件(單獨裝袋)。鄉鎮(不含縣所在地的城關鎮和社區)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資格的,提交本人聘任中級職務期間的推廣新技術、解決技術難題、服務產業發展或承擔技術項目的技術總結、報告等(可視同論文)。
材料六:科研立項部門或單位出具的立項批文、《項目合同書》等有關證明材料(申報正高)。
材料七:送審的代表論文(申報正高)
2、材料分類后,要有封面和目錄。封面上注明申報人姓名、單位、擬申報專業及資格;目錄按提供材料順序填列并注明所在頁碼。
3、單位或本人認為有必要上報的能反映本人業務技術水平和工作成績的其他材料等可另裝訂成冊(請注明為“其他業績或證明材料”)。
(二)材料裝訂及包裝
1、為便于拆閱,所有材料采用拉桿(打孔)活頁文件夾列裝。
2、材料統一使用帶封扣的牛皮紙質檔案袋(豎向開口)包裝,檔案袋封面須注明申報人姓名、單位、擬申報專業及資格和聯系電話;檔案袋底部或側面加貼標簽,注明申報人姓名、單位、擬申報專業及資格。
(三)材料復印:涉及復印的材料統一使用A4紙復印。
三、推薦材料自查
為避免遺漏申報材料,請各單位在收集材料過程中,按照《貴州省申報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材料對照檢查表》(附件7)的內容進行自查,并在相應欄打“√”。在材料申報時一并將《對照檢查表》交省衛生人才交流考試培訓中心。
四、材料報送時間安排
日 期 |
市、州衛生局、省(廳)直醫療衛生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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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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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 |
貴陽、省人民醫院(含骨科醫院) |
遵義、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第三人民醫院 |
10月15日 |
安順、省第二人民醫院 |
六盤水、貴陽醫學院附屬醫院 |
10月16日 |
黔南、貴陽中醫一附院 |
畢節、貴醫二附院、貴州省腫瘤醫院 |
10月17日 |
黔東南、省藥監局直屬單位 |
銅仁、貴醫三附院、省血液中心、省醫學會 |
10月18日 |
遵醫院院、貴陽中醫二附院 |
黔西南、遵醫附屬口腔醫院 |
注:省直單位中的醫療衛生機構請于規定日期內由主管部門統一在下午報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