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定系統(個人采集工具)》中填寫相關表格時,一定要認真仔細,如實客觀。錄入的個人相片須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以清晰為準,照片人物不能扭曲變形。
(二)職稱評定系統電子檔案模塊制作:掃描圖片以清晰為準,盡量控制圖片容量的大小;在WORD文檔或WPS office個人版WPS文字將掃描圖片分別編輯在“論文”、“學歷證書”、“病案、技術工作報告及其他證明材料”等3個電子檔案模塊中,掃描件必須正放,不能倒置或旋轉存放。編輯完成后,將電子檔案轉為PDF文件,再將PDF文件載入《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定系統(個人采集工具)》電子檔案中。
(三)論文、綜述。
1.申報衛生系列正高級職務資格者所提交的論文、文獻綜述(代表作),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撰寫,并在醫學專業公開發行期刊上發表的論文不超過4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綜述1篇(須在醫學專業公開發行期刊上發表,含增刊);申報衛生系列副高級職務資格者,提交任現職以來在醫學專業公開發行期刊上發表的論文不超過3篇,綜述1篇(可不發表)。通訊作者論文不能作為代表作;申報鄉鎮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提交任現職以來在醫學期刊發表的論文1篇及在地市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本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綜述1篇(可不發表)。
2.縣和縣以下級別醫療單位人員申報副高級職務資格,若論文發表在醫學專業公開發行期刊增刊上的,視同為在公開發行期刊發表。
3.在期刊發表的論文(電子掃描文檔)必須同時附上該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及全文。提供期刊校對文章清樣、錄用證明等均無效。如論文以外文發表的,須同時提供期刊名稱及論文的譯文。
4.論文發表在非法刊物不能計為參評論文。公開發行期刊可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便民查詢欄目:新聞出版機構(http://www.gapp.gov.cn/)查詢。
5.在評審階段,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還須經過衛生系列相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的答辯程序,對所提交的論文和綜述代表作進行答辯。
(四)學籍材料:應提供其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檔案托管單位的學籍檔案證明(詳見附件2)作為證明材料。如檔案中的學籍材料因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核查的,申報人員可提供經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證明。
(五)執業證書:需持執業注冊證上崗的,申報專業應與執業注冊證一致。電子檔案中須提供掃描完整的執業證書內頁。
(六)職稱外語考試:根據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職改〔2007〕1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暫行規定〉的通知》(桂職改〔2004〕4號)有關規定,符合免試或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條件的,由個人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免試審批表》(附件3)、《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審批表》(附件4),并提供獲獎證書或相關證件原件,所在單位職改部門核實,再由所屬市、區直廳局職改辦審批。2013年度職稱外語考試合格但未取得合格證書的申報人員,可提供網絡打印的成績單作為申報證明材料;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的人員,應提供網絡打印成績及網站公布的合格文件作為申報證明材料。
(七)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按照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調整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辦法的通知》(桂職辦〔2009〕42號)和《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桂職辦〔2009〕93號)的要求執行。根據桂職改〔2009〕1號文件通知精神,對我區專業技術人員于2008年6月至2015年6月在尼日爾和科摩羅兩個國家執行衛生援外任務期間申報職稱的可以免除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由個人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免試審批表》。已考試合格但未取得合格證書的申報人員,可提供網絡打印的成績單作為申報證明材料。考計算機模塊時分別用到一、二代身份證,且二代身份證非正常升位的,需將派出所戶籍證明掃描到學歷證書模板中。評審委員會開評后,申報人員補交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成績證明材料無效。
(八)提供申報評審專業相應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合格證。具有民族醫執業類別資格申報民族醫高級職稱及援外醫療隊隊員在國外執行援外任務期間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免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專業能力考試直接申報評審。
(九)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辦公廳 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一九七○年至一九七六年入學的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1993〕4號)精神,對原桂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百色醫學高等專科學校1970年至1976年期間入學的畢業生,其學歷按大學普通班畢業生對待。
(十)1970—1976年入學的大學普通班畢業生,申報主任醫(技)師的需要提供畢業后到上一級單位累計進修滿一年或返原校“回爐”一年的證明。
(十一)到農村基層服務的要求:按照《關于城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考、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前到農村開展衛生服務工作的意見》(桂衛人〔2003〕16號)、《自治區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職稱前到農村開展衛生服務工作的通知》(桂衛人〔2012〕5號)和《關于城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職稱前到農村開展衛生服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衛職辦〔2013〕15號)的要求執行。未開展服務或正在服務尚未滿規定時間的,不予申報。對提供虛假鑒定材料的個人或單位,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當年申報資格和通報批評等處理。
(十二)繼續教育證明材料。
1.填寫《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匯總表》(附件6):申報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任現職以來,須累計完成I類學分25分、Ⅱ類學分50分以上學分(I類學分可替代Ⅱ類學分);申報鄉鎮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任現職以來,須累計完成Ⅱ類及Ⅱ類以上繼續醫學教育學分50分以上(I類學分可替代Ⅱ類學分)。
2.提供從業以來累計1年或任現職以來累計半年進修、培訓學習經歷有關證明(在職學習必須是本專業的學習經歷);
3.提供2013年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規定的公需科目繼續教育學習合格證明。
(十三)提供的原始病案(含住院號和病歷首頁)及相關原始資料須有醫療衛生機構有關部門蓋章和部門負責人簽字。
(十四)掃描的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相關部門驗證原件,并在空白處加蓋印章、驗證人簽名。
查看:“關于開展2013年度全區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衛職字〔2013〕1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