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衛生局職稱改革辦公室
關于開展2013年全市衛生技術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的通知
渝衛職辦〔2013〕49號
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局,市級各醫療衛生單位,各大型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
按照《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13年全市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渝職改辦〔2013〕96號)的統一安排,現就開展2013年全市衛生技術專業(含內科、外科、綜合、藥護技、中醫藥五類,下同)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我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衛生技術專業工作且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不含參公管理人員、離退休人員)。
(二)事業單位原則上應有空余崗位才能組織申報,對事業單位中符合以下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數額限制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
1.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結果連續3次以上“優秀”者;
2.符合破格申報條件,且年齡在35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報副高級資格者或年齡在40歲(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報正高級資格者;
3.符合《重慶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若干優惠政策規定》(渝府發〔2009〕58號)人才引進政策,通過引進人才渠道進入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且符合申報條件者;
4.任現職期間,由組織選派,參加了援外、援藏工作表現優秀者。
5.參加“重慶市萬名專業技術人才支農支教支醫行動”,到崗且服務期滿,考核鑒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符合申報條件者。
6.重慶市中青年醫學高端人才后備人選。
二、申報條件及標準
執行《重慶市臨床醫學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試行)》(渝職改辦〔2010〕208號,簡稱208號,下同)和《重慶市衛生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渝職改辦〔2009〕154號,簡稱154號,下同)相關規定,其中醫學類專業(公共衛生類除外)執行208號文件規定,公共衛生、藥學、護理、技術類專業執行154號文件規定。具體申報條件如下:
(一)思想政治(醫德醫風)條件、學歷資歷條件
醫德醫風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
醫師資格為臨床、口腔、中醫類別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資格,其思想政治(醫德醫風)條件、學歷資歷條件執行208號有關規定;公衛類別執業醫師、藥學、護理、醫技類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資格,執行154號有關規定。任職年限計算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二)職稱外語(醫古文)、計算機、繼續教育條件
執行《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調整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及繼續教育有關政策的通知》(渝職改辦〔2009〕290號)有關規定。
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屬于年齡、學位、專業、鄉鎮基層單位免試范圍的由各區縣職改辦、各市級主管部門審批;其余免試范圍(如:三支、破格免試等)須報市職改辦審批。
(三)執業資格條件
醫、護類有執業準入要求的專業須按規定取得執業資格和注冊,并嚴格按照執業類別申報高級資格。
(四)論文條件
1.論文(論著)數量原則上應滿足154號、208號相應規定,文章類別(指論著、綜述、經驗交流等)、期刊類別(指CSCD核心庫期刊、SCI期刊、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等)方面不作硬性規定。在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用本人業務工作總結替代論文。
2.論文須為申報人員在任現職期內,發表在正規刊物上的文章(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上的查詢結果為準),非法期刊、增刊、清樣、約稿通知等一律不予受理。
3.申報人員須為論文(論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五)援外援藏人員
由組織選派的三年期援藏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衛生技術高級資格,執行《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第七批援藏干部選派工作的通知》(渝委組〔2013〕58號)有關規定,即:專業技術干部援藏,按規定條件申報上一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可免外語、計算機考試和專業答辯,在藏期間業務工作總結和有關技術報告可按職稱申報論文對待。其中,申報副高級職稱的,可提前3年申報;申報正高級職稱的,可提前1年申報。申報副高級或正高級職稱的,學歷放寬到大專。減免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學分)。
由組織選派的短期(半年期)援藏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衛生技術高級資格,執行《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選派短期援藏專業技術干部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114號)有關規定,即:援藏專業技術干部按規定條件申報上一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可免外語、計算機考試,在藏期間業務工作總結和有關技術報告可按職稱申報論文對待。減免一年繼續教育規定學時(學分)。
上述援藏專業技術人員系指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按相應程序組織選派,赴西藏昌都地區開展對口支援工作的人員,其他單位或個人自行聯系的掛職、學術交流等情況不在此列。
援外(由市衛生局組織選派赴巴布亞新幾內亞開展對口支援工作)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資格,參照三年期援藏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行相關規定。
三、申報程序
嚴格按照《重慶市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規范》和《關于加強我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誠信體系建設的通知》的要求開展申報工作,具體程序為:本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主管部門審核--區縣職改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審查送評(區縣職改部門委托區縣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受理申報送評工作的,從其規定)。
(一)本人申報
本人根據申報條件準備材料,按人事管理權限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材料。其中,個體、私營、非公有制企業(含微型企業)、衛生系統外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化原則向各區縣職改部門提交人事檔案材料進行審查和申報(市級部門或大型企事業單位可直報市衛生局;人事代理人員通過人事代理部門進行申報)。申報人員學歷學位和學術論文(著作)須按以下要求進行審驗:
1.本人學歷信息須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www.chsi.com.cn)查詢和打印;
2.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renzheng.cscse.edu.cn)進行認證;
3.學術論文(著作)須通過“萬方數據資源系統”(網址:www.wanfangdata.com.cn)、“清華同方中國知網”(網址: www.cnki.net)、“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網址: www.cqvip.com)等主流數據庫檢索、審驗,發表刊物是否為正刊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上的查詢結果為準。
(二)單位審核推薦
1.材料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須認真審核學歷證明及認證材料、學術論文(著作)及檢索審驗材料、任職資格及年限證明(任職資格評審表和資格證)、職稱外語(醫古文)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執業資格證和注冊證、繼續醫學教育記分卡、科研成果等原件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申報條件。其中,科技成果獲獎材料須在“重慶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網”上的“全市科技獎勵獲獎項目目錄庫”檢索比對。
2.公示監督:各單位在申報前須對《重慶市衛生系列()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7天(有條件的單位可同時在本單位局域網上公示),簽署《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經公示無異議或查實無問題的人員,由單位組織民主測評、集體研究、擇優推薦。對公示期間有舉報的,推薦單位要認真調查,凡舉報屬實,取消申報資格。未經公示的申報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規范報送:推薦上報人員申報材料須由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和人事部門簽署意見、加蓋部門印章并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按行政隸屬關系報送區縣(自治縣)職改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所有材料應由單位安排專人報送,申報材料按照《申報材料清單》的順序清點,用質地較好的牛皮紙標準檔案袋一人一袋分裝,并在檔案袋上張貼《申報材料清單》。
(三)主管部門審核
主管部門按照申報評審條件對申報材料進行逐一審核,并出具意見。不符合申報條件者,不再進行報送。
(四)區縣職改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審查送評
區縣職改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核查申報材料真實、準確、齊全并符合職稱政策規定后簽署推薦意見,填寫《重慶市申報 級專業技術資格送審名冊》,加蓋公章,按規定程序送評。對于破格申報者,區縣職改部門或市級主管部門須按照154號、208號文件有關規定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將符合條件的申報材料及相關證明送市職改辦核準后,再報送市衛生局職改辦。個人送評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四、報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種類
1.綜合材料
(1)《申報材料清單》1份(附件1)
(2)《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慶市衛生系列()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一式17份(附件3)
(4)《重慶市申報 級專業技術職務送審名冊》一式3份(附件4)
(5)破格申報者須填報《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破格申報審批表》一式2份(附件5)
(6)所在單位擔負有衛生支農任務的申報者,須報送《重慶市衛生支農服務業績考核鑒定表》1份(附件6)
(7)衛生系統外單位須報送《委托評審函》1份(附件8)
2.個人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并附學信網查詢審驗頁面
(2)《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人事(職改)部門下達的任職批文及聘書
(3)外語(醫古文)、計算機成績通知單(合格證)復印件或免試審核表原件(附件7)
(4)任職期內近五年的《繼續教育證書》或《繼續教育學分登記卡》,區縣衛生局或市級主管部門驗審并用印后方為有效
(5)臨床、口腔、公衛、中醫專業人員須提交《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護理專業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
(6)學術論文、論著,并附論文(論著)檢索審驗信息表
(7)任現職以來的個人政治思想和業務工作總結各1份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單位負責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進行嚴格審核,認真把關,并清點申報材料,統一收集上報。申報材料中,除學術成果(含論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項等)、執業資格、外語譯文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2.學術成果真偽鑒定
(1)鑒定工作由重慶市衛生局職改辦負責,于報送材料時同時進行(免費)。
(2)鑒定內容:論文要求復印封面、版權頁、目錄和正文,在線檢索審驗信息表一文一表(按文章標題檢索);科研成果要求復印獲獎證書、研究報告、成果鑒定書等有關資料;科研立項要求復印立項申報書、立項批文、查新報告結論等資料;學術成果如系合作項目,須由該項目負責人(主編、主研、執筆)出具申報人所承擔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書面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3)鑒定辦法:學術成果鑒定數量,報送材料時應由申報人明確擬鑒定的學術成果,并同時提交擬鑒定成果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要求字跡清晰,經重慶市衛生局職改辦鑒定并用印后,隨其它申報材料送評委會。
(4)申報人提交的論文(論著、學術報告等)須為正式發表并刊登的文章,著作須正式出版發行。鄉鎮醫院按規定報送的學術文章中如有業務總結者,須有主管衛生行政部門簽章。
4.執業資格鑒定:需出具原件和復印件,由重慶市衛生局職改辦負責鑒定,于報送材料時同時進行(原件審核后退回)。
5.申報材料中涉及各種表格,除公示表須使用A3紙打印外,其余材料統一規格為A4紙;報送材料中所有復印件,均需市級主管部門或區縣人事(職改)和區縣衛生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材料字跡潦草或復印件字跡不清影響辨認效果者,責任自負。
五、報送材料時間、地點
(一)報送時間
9月2日-9月13日:區縣、廠礦(市衛生局審批的廠礦企業醫院)、學校及其他有關單位
9月16日-9月27日:市級各醫療衛生單位
凡逾期或由申報人員個人直接報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申報材料經過重慶市職改辦審查后,不再受理補充材料。
(二)報送材料地點
地址: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江北區建新東路3號附1號百業興大廈21樓2101號)
聯 系 人:謝悅峰 李永發
聯系電話:67706508(申報前),67769446(申報期間),63651037(傳真)
六、評審費用
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核準的收費標準收取費用,如物價、財政部門對收費標準有新的調整,從其規定。
七、紀律要求
(一)職稱申報評審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對違背誠信承諾、學術造假或在申報評審中弄虛作假者(偽造學歷、資歷、業績,剽竊他人文章、成果,職稱考試違紀受到查處等),實行一票否決,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高級資格且不允許破格;對以上問題把關不嚴、違反規定甚至幫助申報人員弄虛作假的單位,堅決進行責任追究并通報全市,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二)建立和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誠信檔案。對在申報評審工作中弄虛作假并經查實的不良信息,市衛生局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在開展職稱申報評審時均要在誠信檔案庫進行檢索比對,并進入評審材料,以切實維護學術尊嚴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合法權益。
請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局、各有關單位接此通知后,認真學習,掌握政策,并將通知及時轉發到轄區的直屬醫療衛生單位、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民營和個體醫療衛生單位,切實組織好本轄區、本單位的職稱申報工作。
附件:(下載附件)
1.《申報材料清單》附件1.doc
2.《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表》附件2.doc
3.《重慶市衛生系列()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綜合情況(公示)表》
4.《重慶市申報 級專業技術資格送審名冊》附件3、4.doc
5.《重慶市專業技術資格破格申報審批表》附件5.doc
6.《重慶市衛生支農服務業績考核鑒定表》附件6.doc
7.《職稱外語(計算機)免試審核表》附件7.doc
8.《委托評審函》附件8.doc
重慶市衛生局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