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
關于開展2012年全省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局、中醫藥管理局:
為加強我省基層衛生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穩定基層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隊伍,提高基層中醫藥技術人員業務技術能力和醫療服務水平,《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13號)要求,現就做好2012年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和對象
在我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等同級醫療衛生機構和艱苦邊遠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見川人社辦發〔2012〕413號)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從事中醫藥(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二、申報條件及程序
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13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中醫藥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53號)執行。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中醫藥技術高級職務需提交以下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表中須貼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式一份,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首頁“擬評審任職資格”一欄須填寫“基層衛生”。
2.《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附件3)一式一份。各地、各部門、各單位應對申報人所填寫內容進行逐項審查,明確簽署各項內容是否屬實和是否同意推薦的意見并加蓋公章,請務必在《信息表》中貼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3. 任現職以來本人政治思想總結一式一份。
4. 任現職以來代表本人最高學術水平的主要業績材料 (主要指公開發表的論文、著作,經專門機構或部門鑒定并通過的成果證書等)復印件,所有的第一作者論文、論著須提供封面、目錄、正式文章三部分內容復印件并裝訂成冊。成果證書等材料復印件需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原件并由審核人簽名同時加蓋審核部門公章。申報人員應準備好論文原件供評委評審時抽查,參加答辯人員須在答辯時出示論文原件。
申報評審基層衛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提供聘期內在專業合法期刊上發表的第一作者的論文至少1篇(字數不少于2000字),同時提供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證明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和實踐技能的個人業務工作總結報告以及聘期內臨床工作量考核記錄。
申報評審基層衛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提供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證明其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和實踐技能的個人業務工作總結報告,同時提供聘期內臨床工作量考核記錄(附件1)。
5.單位綜合推薦材料一式三十份。綜合推薦材料由推薦單位據實撰寫,要求內容客觀、翔實、準確,文字精煉,不超過1500字。主要反映申報人任期內的政治思想、學識水平、業務技能、主要工作成績、年度考核結論和本周期繼續醫學教育完成情況等內容,客觀地反映衛生技術人員的真實業績和水平。推薦單位應按照附件4要求對申報人政治思想進行評分,未進行評分的,以零分計算。綜合推薦材料應有本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每份綜合材料前必須有《四川省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推薦表(首頁)》1份(附件2)。
6.現職任期內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一式一份。
7. 本專業學歷證書(取得本專業多學歷證書者,需提交不同層次學歷證書)、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8.《繼續教育登記手冊》復印件一式一份。復印件內容要明確反映申報人基本情況、繼續教育手冊編號、連續五年繼續教育學分情況。
9.《四川省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公示表》(附件9)一式一份。根據川人發[2003]171號文件精神,我省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試行公示制度。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的業績貢獻材料,在上報前須由用人單位組織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展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5個工作日。
10.取得下一級職務任職資格后,單位聘用文件或證書復印件一式一份。
11.申報副高級職稱的人員需提交《四川省中醫藥專業副高級職稱理論考試》合格證復印件。
(二)申報材料審核要求
1.高級技術職務資格申報材料是客觀、公正評價專業技術人員的重要依據,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直接影響到資格評價的質量。各地、各單位務必嚴格、認真審查申報材料,做到客觀、準確地反映中醫藥技術人員的真實業績和水平,凡申報材料弄虛作假者,一律按《四川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紀律》規定嚴肅處理,且當事人三年內不得申報高級技術資格。
2.凡未經市(州)中醫藥技術職稱評委會評議通過的推薦材料,四川省中醫藥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不予受理和評審。
3.各市、州衛生局(中醫藥管理局),務必認真審查中醫藥專業副高級資格考試合格證身份證原件,并由審核人在上述證件的復印件上簽署經辦人姓名并加蓋審查單位公章;其它材料復印件(學歷證書、繼續教育手冊等)須由各申報單位審查并加蓋公章。未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復印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4.所有申報材料統一規格為A4尺寸,印章須為紅色,打印和復印字跡要清晰。除本文通知所附樣表外,各種表格一律使用川職改辦[1991]14號文統一制發的表格。
(三)申報材料包裝及報送
1.申報材料內容應按要求順序依次排列。申報材料須用標準檔案袋妥為包裝,每人一袋,每袋上均須貼《材料目錄》(附件10),并填寫所在單位詳細地址、郵編、電話號碼。
2.申報材料須按專業分類,并在每個檔案袋的《材料目錄》右上角注明學科專業。分為中醫內科、中醫外科、中醫婦科、中醫兒科、中醫眼科、中醫耳鼻喉科、中醫骨傷、針灸推拿、中醫康復、中醫護理、中藥生藥學、中藥藥理、中藥藥學、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內科、中西醫結合外科、中西醫結合影像學等學科。
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學歷證明、副高資格考試合格證、現任職稱資格證、聘任文件、公示表須依順序裝訂,****成冊,以便審查。
4.申報材料應派專人報送,當面點清,完備手續。
5.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12年12月3日。
四、答辯
申報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省中醫藥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組織的專業實踐能力考核答辯。答辯以現場問答方式進行,主要考察申報人的基礎知識、專業理論、臨床實踐能力等。答辯報到時間:2012年12月12日下午14-18時,答辯地點:成都市蒲江縣鶴都花園酒店。
五、其他事項
(一)任職時間計算到2012年12月31日,任職年限須扣除脫產參加學歷教育的時間。
(二)評審經費。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收費標準的通知》(川價字費〔1999〕265號)規定,申報全省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人員須交答辯、評審費320元。
(三)評審未通過者,一律不復議,其所報材料均不退,請申報人員和單位妥善保留原始材料。
(七)評審結果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頁(www.scrs.gov.cn) 和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網頁(http://www.sctcm.gov.cn)公示10天。
(八)四川省中醫藥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人事處。
地址:成都市永興巷15號省政府綜合辦公樓5層 5-22室
電話:(028)86746721
附件:
1. 申報評審四川省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個人業務工作總結報告的寫作要求
2. 四川省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推薦表(首頁)
7.材料目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申報評審四川省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個人業務工作總結報告的寫作要求
個人業務工作總結報告是反映申報人員在任現職期間解決本專業疑難復雜問題和最高業務水平的書面報告。個人業務工作總結報告不是一篇論文,也不是綜述,其主要內容包括:任現職期間解決本專業的病例、實驗、診斷、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藥物調劑等方面的經驗和體會。具體要求應是申報人員在任現職期間比較集中開展了哪些專業業務工作,其中選擇1-2項有較高代表水平的業務從以下幾方面進行總結:一是結合和引用國內外同行先進技術和經驗進行分析、討論;二是主持的臨床診治、護理或診斷的疑難復雜病例、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現場調查、處置、復雜的藥物調劑和實驗室技術等;三是個人業務工作總結報告均應提供相應的病案號(住院號)或診斷報告編號,以便抽查調閱;四是結合和引用的國內外文獻要明確注明出處。
四川省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綜合推薦表(首頁)
單位: 地區: 序號:
姓名
|
|
專業組
|
|
現技術職稱及任職時間
|
|
申報職務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籍貫
|
|
學歷
|
|
畢業時間
|
|
工作時間
|
|
政治面貌
|
|
|
畢業時間
|
|
從事專業
|
|
行政職務
|
|
|
|
畢業時間
|
|
留學時間
|
|
留學國家
|
|
|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及專業
|
|
繼續教育
學分
|
|
外語(醫古文)考試情況
|
|
||
計算機考試級別及成績
|
|
國家級獎
|
|
省部級獎
|
|
地廳級獎
|
|
何級勞動模范
|
|
何級政府特殊津貼
|
|
省優專家
|
|
何級學術技術帶頭人
|
|
論文(篇)
論著(篇)
|
|
下派鍛煉時間
|
|
||||
參加何種學術團體及職務
|
|
||||||
任現職以來承擔的業務工作情況
|
主要常規工作
|
|
|||||
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
|
||||||
臨床醫療工作(周數/年)
|
|
診治病人數(人數/年)
|
|
||||
用中醫藥技術診治疑難危重病例
|
時間
|
名稱
|
例數
|
本人作用(主持/參與/一般參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中醫藥技術會診疑難病例
|
|
|
|
|
|
||
開展中醫藥新技術
|
|
|
|
|
|
||
實施較大手術
|
|
|
|
|
|
||
表中不能涵蓋的內容請說明
|
|
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論文或論著情況
|
||||||
文章(著作)名稱
|
雜志(出版社)名稱
|
排名
|
刊號
|
年 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任現職以來承擔的科研項目
|
從事科研工作綜合評價
|
|||||
|
||||||
科研獲獎情況
|
||||||
獲獎項目
|
獲獎名稱及等級
|
排名
|
年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層評委會推薦意見及表決結果(簽章)
|
應到 人; 實到 人; 同意 人;
反對 人; 棄權 人。
結論: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
近三年年度考核結論(所在單位簽章)
|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四川省中醫藥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制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
單 位
|
|
|
|||||||||||||||||||||||||
姓 名
|
|
性別
|
|
民 族
|
|
||||||||||||||||||||||
出生地
|
|
出生日期
|
|
健康狀況
|
|
||||||||||||||||||||||
學 歷
|
|
學 制
|
|
學 位
|
|
||||||||||||||||||||||
畢業學 校
|
|
畢業
時間
|
|
所學
專業
|
|
||||||||||||||||||||||
參加工作
時 間
|
|
現任行政
職 務
|
|
現從事
專 業
|
|
||||||||||||||||||||||
現任專業
技術職務
|
|
聘任起始
時 間
|
|
申報專業技術資格
|
|
||||||||||||||||||||||
參加何種
黨 派
|
|
參加時間
|
|
任何職務
|
|
||||||||||||||||||||||
參加何種
學術團體
|
|
參加時間
|
|
任何職務
|
|
||||||||||||||||||||||
學 習
培 訓
經 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
專業
工作
簡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 要
工 作
業 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獲 獎
情 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 要
論 文
著 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度考核
情 況
|
優秀次數
|
|
稱職次數
|
|
|||||||||||||||||||
其他次數
|
|
考核結果
|
|
||||||||||||||||||||
外語及
有關語種
考試情況
|
考試語種
|
|
考試級別
|
|
|||||||||||||||||||
考試日期
|
|
考試成績
|
|
||||||||||||||||||||
組織部門
|
|
未考原因
|
|
||||||||||||||||||||
資格考試
情 況
|
考試科目
|
|
考試級別
|
|
|||||||||||||||||||
考試成績
|
|
組考部門
|
|
||||||||||||||||||||
所在單位意見
|
年 月 日
|
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
年 月 日
|
填 表 說 明
一、 本表由省職改辦統一制定,專用于微機管理系統和存檔備查,請一律用鋼筆填寫,要求字跡端正、清晰,語言簡明扼要;如本人沒有的項目,一律填“無”。
二、 表中各項要嚴格按照規定格式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必須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對應項一致。字數超過規定格式限制的,應作壓縮處理。
三、 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表中各項,確認無誤后簽署明確意見(內容是否屬實,是否同意推薦)并簽章。
四、 填表格式:
1、凡涉及日期的項目一律用公歷。用“”分隔年、月、日,年用四位數,月、日用兩位數,如1995.01.03。
2、各項必須在規定字數內填寫:單位(15個漢字);姓名(6字);畢業學校(20字);所學專業(15字);現任行政職務(5字);現從事專業(6字);學術團體名稱(15字);任何職務(10字);(100字);主要工作業績(200字);獲獎情況(50字);主要論文著作(50字)。
3、出生地:填至縣級,如四川達縣;學歷:填最高學歷;健康狀況:填“健康”、“良好”、“一般”、“較弱”、“傷殘”中一項;學術團體名稱:只填主要的一個;考試成績:填“合格”或“不合格”;年度考核情況:任現職以來各年度的考核情況:未考原因:填“譯文數字達標”、“出國外語培訓達標”、“出國學習”、“參加抗災搶險”、“達免試年齡”、“其它”中的一種。
4、“主要工作成績”、“獲獎情況”、“主要論文著作”填現任職以來的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科研、設計、發明、專利、推廣項目,論文、著作、譯文(著)等,注明取得的經濟、社會效益。獲獎應填出項目名稱、授獎機關、獎種名稱、登記、名次、論文著作應標明發明時間、刊物名稱、級別、期號、出版社等。為充分利用計算機空間,此三欄可根據各自情況統籌安排,在總控字數內適當調劑使用。
政治思想評分內容及參考分值
A: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好,善于團結協作,任期無責任事故。(10-8分)
B: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遵紀守法,職業道德好,能夠團結協作,任期內無責任事故。(7-6分)
C: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熱愛本職工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遵紀守法,能夠團結協作,無違反職業道德行為,任期內無責任事故。(5-3分)
D: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熱愛本職工作,遵紀守法,職業道德較差,團結協作不夠,任期內無責任事故。(2-0分)
注:全國、省、地、縣先進工作者或勞動模范各加4、3、2、1分。
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技術人員進修學習考核表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學歷
|
|
畢業學校
|
|
||
從事專業
|
|
專業技
術職務
|
|
聘任時間
|
|
派出單位
|
|
||||
進修時間
|
進修單位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自 我 鑒 定
|
|
||||
|
|
||||
縣衛生局意見
|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
市 州 衛 生 局 意 見
|
單位:(公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注:此表作為申報中醫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必備材料。
四川省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公示表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
參加工作時間
|
|
政治面貌
|
|
現任行政
職務
|
|
||||||
現任專業技術職務
|
|
取得資格時間
|
|
聘任時間
|
|
||||||
職稱外語情況
|
|
職稱計算機情況
|
|
申報專業技術職務
|
|
||||||
到基層工作情況
|
時間
|
|
單位或地點
|
|
|||||||
繼續教育學分
|
|
|
是否破格申報
|
|
|||||||
是否年齡免試
|
外語
|
|
計算機
|
|
專業知識
|
|
|||||
學歷
學位
|
全日制教育
|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
|||||||
在職教育
|
|
畢業院校系及專業
|
|
||||||||
工
作
簡
歷
|
|
||||||||||
科研
情況
|
|
||||||||||
發 表
論 文
情 況
|
|
||||||||||
任現職以來是否有醫療差錯事故、收受紅包或受行政處分
|
|
||||||||||
近三年
年度
考核
結果
|
|
||||||||||
公
示
結
果
|
所在單位(蓋章)
二〇 年 月 日
|
檔案編號____________ 專業組____________
材 料 目 錄
單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擬晉升資格:____________基層衛生____________
序號
|
申報材料名稱
|
份數
|
備注
|
||||
1
|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
1
|
|
||||
2
|
本學科學歷證書
|
1
|
|
||||
3
|
副高資格考試合格證
|
1
|
|
||||
4
|
下一級職稱證書或文件復印件
|
1
|
|
||||
5
|
單位聘用證書或文件復印件
|
1
|
|
||||
6
|
四川省中醫類基層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公示表
|
1
|
|
||||
7
|
《醫師資格證書》、《醫師注冊證書》復印件
|
1
|
|
||||
8
|
任現職以來業務工作總結及思想總結
|
1
|
|
||||
9
|
任現職以來的主要業績(論文、成果復印件等)
|
1
|
|
||||
10
|
任期內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
1
|
|
||||
11
|
繼續(技術)教育登記手冊
|
1
|
|
||||
12
|
單位綜合推薦材料
|
30
|
|
||||
13
|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
|
1
|
|
||||
14
|
《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技術人員進修學習考核表》
|
1
|
|
||||
15
|
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
1
|
|
||||
單位通信
地 址
|
|
||||||
郵編
|
|
電話號碼
|
|
聯系人
|
|
四川省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暨艱苦邊遠縣名單
市(州)
|
艱苦邊遠縣名單
|
個數
|
攀枝花市
|
東區★、西區★、仁和區★、米易區★、鹽邊縣★
|
5
|
瀘州市
|
敘永縣★☆、古藺縣★☆
|
2
|
綿陽市
|
北川縣★、平武縣★
|
2
|
廣元市
|
朝天區★☆、旺蒼縣★☆、青川縣★、蒼溪縣☆
|
4
|
樂山市
|
金口河區★、峨邊縣★、馬邊縣★☆
|
3
|
南充市
|
嘉陵區☆、閬中市☆、南部縣☆、儀隴縣☆、
|
4
|
宜賓市
|
筠連縣★、珙縣★、興文縣★、屏山縣★☆
|
4
|
廣安市
|
廣安區☆、
|
1
|
達州市
|
萬源市★☆、宣漢縣★☆、
|
2
|
巴中市
|
通江縣★☆、南江縣★☆、平昌縣☆
|
3
|
雅安市
|
榮經縣★、漢源縣★、石棉縣★、天全縣★、蘆山縣★、寶興縣★
|
6
|
阿壩州
|
汶川縣★、理縣★、茂縣★、松潘縣★、九寨溝縣★、金川縣★、小金縣★☆、黑水縣★☆、馬爾康縣★、壤塘縣★☆、阿壩縣★、若爾蓋縣★、紅原縣★
|
13
|
甘孜州
|
康定縣★、瀘定縣★、丹巴縣★、九龍縣★、雅江縣★、道孚縣★、爐霍縣★、甘孜縣★☆、新龍縣★、德格縣★☆、白玉縣★、石渠縣★☆、色達縣★☆、理塘縣★☆、巴塘縣★、鄉城縣★、稻城縣★、得榮縣★
|
18
|
涼山州
|
西昌市★、木里縣★☆、鹽源縣★☆、德昌縣★、會理縣★、會東縣★、寧南縣★、普格縣★☆、布拖縣★☆、金陽縣★☆、昭覺縣★☆、喜德縣★☆、冕寧縣★、越西縣★☆、甘洛縣★☆、美姑縣★☆、雷波縣★☆
|
★:國家級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縣(77個,國人部發〔2006〕61號) ☆: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36個,其中7個縣未包括在國家級實施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縣中,《關于印發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名單的通知 》國開辦發〔2012〕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