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新衛人發〔2012〕34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衛生局,各地(州、市)衛生局,自治區區級醫療衛生單位,自治區各委 、辦 、廳 、局 ,大專院校,人民團體及中央駐疆單位人事(職稱)部門:
經自治區人社廳同意,我廳決定開展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及條件
(一)評審對象為自治區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等工作的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和援疆專業技術人員。
(二)推薦晉升2012年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按照自治區人社廳、衛生廳下發的《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新人辦發〔2012〕113號)規定執行;職稱外(漢)語要求,按照自治區人社廳下發的《關于自治區職稱外(漢)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新人社發[2012]89號)規定執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要求,按照自治區人社廳下發的《關于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規定》(新人社發[2012]90號)執行。
二、推薦程序
推薦評審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由所在單位進行考評并公示,將評審材料推薦到地(州、市)或廳(局)人事職改部門,經審核同意后報送自治區衛生廳職改辦審核驗收。
援疆專業技術人員,由受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受援地(州、市)委組織部、地(州、市)或廳(局)人事部門,選派單位,選派單位省、市、部、委人事(職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社廳等部門同意申報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后方可申報。申報時,同時提交《選派進疆專業技術人員推薦評聘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
三、推薦方法
2012年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采取紙質申報材料和網上申報材料同時遞交的方式進行。遞交網上申報材料網址:http://www.xjzcsq.com。
1.各地(州、市),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只審核紙質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無誤后報當地人社局,由當地人社局對申報人員紙質申報材料和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2.各地(州、市)人社局,各縣(市、區)人社局,各委、辦、廳、局,各大專院校,中央駐疆單位在開展網上審核材料時,使用自治區人社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統一發放的管理權限及密碼。
3.廳直屬各單位、由自治區衛生廳發放醫療機構許可證的民營醫療機構,審核本單位人員網上申報材料時,使用自治區衛生廳分配的管理權限及密碼。
4.其他各級醫療衛生機構(除個體診所以外)必須自行注冊單位管理權限,并由各級人社局對單位管理權限進行審核。單位注冊成功后,登錄網上審核系統“單位審核”界面,進行填寫單位資料,并選擇相對應的材料接收單位,我廳直屬單位、由自治區衛生廳發放醫療機構許可證的民營醫療機構“材料接收單位”選擇自治區衛生廳,各委、辦、廳、局,各大專院校,中央駐疆單位下屬醫療機構“材料接收單位”選各醫療機構主管單位,由主管單位推薦至自治區衛生廳,其他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材料接收單位”按行政區劃選擇。比如阿克蘇地區人民醫院“材料接收單位”選擇阿克蘇地區即可,輪臺縣人民醫院“材料接收單位”選擇巴州輪臺縣即可。
5.所有申報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必須在該網站中進行注冊,并由各級人社局審核通過后進行資料填寫。
6.該網站今后在全疆所有系列網上申報專業技術職務時通用,級醫療衛生機構審核本單位其他系列其他專業申報職稱人員資料時,均可使用該網站及目前的管理權限及密碼,不需要重新注冊。
四 、副高以上(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要求
(一)材料報送要求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2.近五年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3.業務考試成績單、外(漢)語成績單或職稱外(漢)語免試審批表、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單或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免試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繼續教育培訓合格證書原件;
5.《城市衛生技術人員到農村服務登記表》或《衛生技術人員到醫療保障點服務登記表》原件一份;
6.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文件)、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原件經自治區衛生廳職改辦審核后退還報送單位);
7.《自治區衛生系列職稱評審實踐能力(經驗)、業績成果填報表》原件一份;
8.主持或作為主要承擔人完成的科研項目證明材料原件一份;
9.科研項目合同書或科技進步獎獎勵證書或本專業發明、實用新型發明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原件經自治區衛生廳職改辦審核后退還報送單位);
10.各級政府或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專業性獎項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原件經自治區衛生廳職改辦審核后退還報送單位);
11.代表個人學術水平并在任現職期內公開發表的論文(第一 、二作者)、論著等代表作(限制數量)。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新人辦發〔2012〕113號)“著作、論文”條件所規定內容執行,五份以內的論文及著作、譯著、本專業教材均提供原件,論文超過5篇以內(含5篇),須提供原件,5篇以上部分提供復印件。符合“著作、論文”條件第四條、第五條人員須遞交《自治區衛生系列學術交流論文證明表》或《自治區衛生系列職稱評審經驗報告填報表》原件各一份;
12.破格晉升人員需提供《破格推薦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兩份;
13.《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份(該表格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網上申報材料后,在網上申報系統中自動生成);
14.《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高級(西醫)一式35份;(中醫、民族醫)一式25份。
15.各單位對推薦申報人員的公示結果原件一份;
16.《二0一二年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花名冊》一份;
17.《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二0一二年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花名冊》所有內容要求打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按A4標準紙打印,《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和《二○一二年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花名冊》按A3標準紙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18.各地衛生局、各單位報送評審材料的同時,須報送用Excel編輯打印的《二0一二年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花名冊》一份,同時上報電子版。
19.上述表格電子版,可登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網址(http://www.xjwst.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中進行下載。
(二)材料裝訂要求
1.身份證復印件、業務考試成績單,外(漢)語考試、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單或免試審批表、單位公示結果證明和下鄉醫療服務證明、專業技術人員到醫療保障點服務證明原件按此順序裝訂成冊。
2.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文件)、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業務考試成績單、外(漢)語成績單或職稱外(漢)語免試審批表、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單、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均按A4標準紙復印)按此順序裝訂成冊。
3.《自治區衛生系列職稱評審實踐能力(經驗)、業績成果填報表》原件、主持或作為主要承擔人完成的科研項目證明材料原件、科研項目合同書或科技進步獎獎勵證書或本專業發明、實用新型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各級政府或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專業性獎項證書復印件(均按A4標準紙復印)按此順序裝訂成冊。
4、《自治區衛生系列學術交流論文證明表》或《自治區衛生系列職稱評審經驗報告鑒定推薦表》原件按此順序裝訂成冊。
5.論文五篇以上部分復印件裝訂成一冊。
(三)注意事項
2012年申報衛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均使用本通知附件中所提供的各類表格,嚴謹使用以往表格申報材料。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網上申報材料后,在網上申報系統中自動生成。申報人員在網上申報系統中自行打印該表格后,遞交上級各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五、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要求
(一)評審專業
民族藥專業、衛生事業管理專業。
(二)材料報送要求
1.畢業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文件)、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原件經自治區衛生廳職改辦審核后退還報送單位)。
2.業務考試成績單、外(漢)語考試成績單、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專業技術人員近兩年年度考核表各一份(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4.《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一份。
5.申請中級者,提供省級刊物1篇(原件)。
6.《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一式20份。
7.各單位對推薦申報人員的公示結果。
8.《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按A4標準紙打印,《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表》按A3標準紙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9.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今年暫不開展網上評審,只需提供紙質申報材料。
六、評審工作時間
2012年11月20日—12月8日衛生廳受理各地、各單位的高級、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推薦申報材料;2012年12月13日—17日召開各專業組評審會議(含答辯時間);2012年12月22日—24日召開西醫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委會;12月25日—26日召開中醫、民族醫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委會。2012年12月29日召開自治區中級衛生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委會。
各地(州、市)衛生局、各單位需對報送材料逐人逐項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切實保證報送材料內容真實,項目完整齊全,對不符合材料報送要求的,我廳將不予受理,責任由報送單位承擔。
聯系電話:0991-8565739,0991-8561055
附件:1.自治區衛生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材料袋封面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