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文件
新人社辦發〔2015〕191號
關于公布2015年度自治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自治區黨委各部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自治區所屬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人事(職稱)部門:
根據2015年度自治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情況,現將2015年度自治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治區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合格標準為60分;
二、地(州、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烏魯木齊市和各地、州、市政府所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合格標準為55分;
三、縣級(不含地、州、市政府所在市,含烏魯木齊縣)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合格標準為50分;
四、農牧區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合格標準為48分。
達到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各地、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不得隨意降低或提高標準,確保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順利開展。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辦 公 室 辦 公 室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