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公布2012年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合格標準及相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委),順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改革和完善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方式的通知》(粵人發〔2005〕311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復函》(粵人社函〔2011〕522號)精神,經有關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現就2012年我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2年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各專業考試成績合格標準為60分。合格成績有效期為3年,即取得合格成績的人員從參加考試的當年度起連續3年可申報衛生系列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14個經濟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沒有達到考試合格標準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合格標準基礎上降低5分入圍,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二、參加考試人員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 http://www.21wecan.com/)查詢個人考試成績。成績單請于8月1日起登錄廣東省衛生廳網(網址: http://www.gdwst.gov.cn/)打印,并作為參加我省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有效依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