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2012年度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間、確認地點:
現場確認時間:考生攜帶報名應提交的材料(含證明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中直、省直在榕單位的現場確認地點(即省屬報名點)設在省衛生人才服務中心(福州市鼓屏路61號省衛生廳大院9號樓),現場確認時間為:2012年1月4-6日、9-10日。各設區的市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考生可向各設區的市衛生局咨詢詳情。
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㈠考生進行現場確認時,應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復印件應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印章);
3、本人近期2寸彩色(白底)同版免冠照片2張;
4、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㈡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填寫原檔案號。
㈢申報護理專業中級、初級(師)的人員,須提交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㈣申報中級、初級(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交衛生專業技術初級(師)、初級(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現工作崗位和上一級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須提交從事現工作崗位滿2年的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提交本專業下一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㈤申報專業的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之間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醫師資格類別為臨床、口腔的考生中,2010年起新招聘(含在編在崗、簽訂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進入我省二、三級醫療機構(含民營)的本科及碩士研究生學歷者、2009年及之前進入我省19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單位本科學歷者報名時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09年起,進入鄉鎮衛生院本、專科學歷的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考生及進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本科學歷的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考生均須提交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㈥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香港、澳門、臺灣考生,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在醫療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㈦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滿2年的醫師和護師,經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認定后,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報名時必須提交由縣、區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社區醫療機構許可證及考生本人的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或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㈧按照《關于軍隊衛生人員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6號)要求,做好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詳情:福建省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