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宿州首次辦理護士資格注冊工作通知
根據省衛生廳《關于2011年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衛醫秘〔2011〕640號)的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本次執業護士注冊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護士首次執業注冊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材料要求
1、嚴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寫表格,使用水筆填寫,字跡工整,不得涂改、空格,提交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復印,并按所列順序裝訂成冊,放入檔案袋標注姓名、工作單位、材料名稱。
2、護士執業注冊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我局不予受理,并給予警告,已辦注冊的,撤銷注冊。
3、身份證由縣、區衛生局和市直各醫療機構審核后,其復印件加蓋印章后上報,原件退還本人。
4、照片應提供證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不符者,一律退回。
5、護士注冊匯總表的序號要與檔案袋的序號相符,同一單位的注冊人員材料要統一集中上報。
6、為方便攜帶審查,畢業證原件只需提供內心。
7、外省中專在外地考試,如注冊的,需提供省教育廳證明其學歷有效證明。
二、報送材料時間、地點
1、各縣區衛生局注冊材料定于2011年11月3日前報送市衛生局,逾期不予受理。
2、市直各醫療機構、市直社會辦醫機構注冊材料于2011年10月17日開始受理,2011年11月3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報送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
二O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