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廬縣2012年度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辦公室、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聘任實施辦法>的通知》(浙人專〔2006〕45號)精神,為做好2012年度我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11月4日進行。考試設置藥學和中藥學兩個專業。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初級:上午9:00-11:00 藥事管理法規和綜合知識(藥學、中藥學)
下午 1:30-3:0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
中級:上午 9:00-11:0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下午 1:30-3:0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
3:45-5:15 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中藥學)
二、試題題型及答題要求。各科目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的條件。報考條件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報考條件欄目”。參加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6月20日至7月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規格要求及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652(傳真)。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7月3日至5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的人員到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杭州市文暉路97號,聯系電話:0571-85456079)進行現場報考條件的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首次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藥學專業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今年仍報考同一級別)的續考人員,只需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考試費通知單、原準考證(或成績單)。
各市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學歷(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等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在報考條件審查結束后,即對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序號”進行采集,并將其電子版于7月12日前上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由各地留存。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7月30日至8月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1月1日至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五、考務組織及考試收費。考點考場設在各設區的市(含義烏市)。閱卷工作由省統一組織進行。請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報名序號采集、考場安排等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網絡報名和交費工作結束后,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于8月15日前將考生的報名信息下發到各市,請各市及時導入PTMIS系統,認真做好考場編排和試卷預訂等工作,并務必于9月13日前將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于11月1日前派專人專車將試卷運送各市。考試結束后,各市派專人專車于11月5日將試卷、答題卡等送回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市的考試報名宣傳、監考、場租等考試費用根據各市確認人數按每人每科30元的標準由省財政轉移支付。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教材征訂。教材征訂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另行通知。聯系電話:0571-88903261、81061204。
七、建立考試指揮班子。各市應建立相應的考試指揮班子,并于10月25日前向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上報考試指揮班子組成人員名單、值班人員和值班電話及參加考試人數、考點數和考場數。
八、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由相關部門核準后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我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加強考場管理,維護考試紀律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場紀律者,一經發現,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從事藥學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2.2012年度省藥學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