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初中級考試報名條件及相關要求(僅供參考)
報考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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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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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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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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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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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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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士
技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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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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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報名條件的2012年度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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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人員必須是在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藥學、護理和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凡未取得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醫療機構許可證的機構,如藥廠、醫藥公司、藥店等機構不屬于報考范圍);
2.考生必須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2012年12月31日;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3.凡在東莞市屬以下醫療機構工作,且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戶籍的限制,可在東莞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4.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但必須提交廣東省全科醫學(社區護理)上崗證并出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及個人相關工作證明;。
5.凡報考專業代碼為301至365的人員,應具有相應類別和專業的執業醫師資格,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相應執業范圍的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因工作崗位變動,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工作須滿2年;
6.已參加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來的檔案號,否則因未使用原檔案號而造成成績不能滾動的,責任自負。
7. 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才能報考中級資格(博士學歷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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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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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
技師
護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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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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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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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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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1年期滿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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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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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報名條件的2012年度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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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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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醫師
主管醫師
主管藥師主管技師
主管護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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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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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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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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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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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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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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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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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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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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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報名條件的2012年度應屆畢業生可以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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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1.資格年限中所述“從事×師(士)工作滿×年”是指取得×師(士)資格證后并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年;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職稱的,必須自取得資格以來至2012年底受聘擔任師級職稱滿7年以上者才能報考,不足7年者視為資格年限不合格;
2.資格年限的正確計算方法:應為2012減去取得資格當年年份所得整數值,按足年計算,如2006年6月取得師級資格,取得現有資格年限應為6年(不能填7年),如某段時間不在工作崗位的應當扣除相應的年限。工作年限的計算方法與此類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3)受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期內;(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5)省衛生廳規定的其它情形。
報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