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藥師報名條件:
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士職務滿5年;
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報名參加2015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有關說明:
1、報名人員必須在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藥學工作的人員;
2、報名參加初級藥士/藥師/主管藥師資格考試人員,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所學專業須與報考專業對口(或相近),例如學藥學類專業的,只可報考藥學類資格,不可報考護理類資格,如此類推。
3、《暫行規定》所規定的有醫療事故責任者等情況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