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線合格標準的通知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文件精神,現將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我省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除護理學專業初級士外,凡2011年度5月22日前年滿35周歲,參加考試的省、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含市轄區內所有單位)的參考人員,省定合格標準為各科目在 54 分以上且總分達到 240 分。
2 、除護理學專業初級士外,凡2011年度5月22日前年滿 35 周歲參加考試的縣以下醫療衛生單位(我市范圍內特指宜君縣)的參考人員,省定合格標準為各科目在50分以上且總分達到 220 分。
3、省線只用于 2011年度,不予滾動至 2012年。
銅川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