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關于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衛生局、廳直各有關單位:
為保證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考試。各考點,廳直各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護士條例》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審定考生報名資格,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嚴禁參加考試。
二、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全日制院校畢業的學歷。
三、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護理、助產專業學歷可以作為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學歷教育不能作為護士考試報名的學歷依據。
山西省衛生考試中心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