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衛生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衛生局、廳直各單位、省直各有關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110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為保證我省2013年度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它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具體條件如下:
1.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二)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士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
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取得相應的中專和大專學歷;
(三)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師級資格考試的人員,
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護、技)士工作滿2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或碩士學位。
(四)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職務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報考主治(主管)醫師資格者,要求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五)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六)報名參加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和學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技術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自2012年12月28日起我省各地考生可登錄山西衛生考試網(http://www、sxwsks、com)或中國衛生人才網( 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確認提交信息后打印《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申報表“工作單位”一欄必須填寫本人工作單位全稱(以所在單位公章全稱為準),網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 16日。
2、現場確認及交費:我省各考點確認時間從2012年1月4日開始,到2013年1月1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現場確認報名;期間考生須持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推薦蓋章的《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各類證件等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及交費;未經現場確認的考生網上報名無效。
三、報名要求
(一)報考士級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考師級、中級資格考試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
1、相應的士、師級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2、相應的士、師級職務聘任證書及復印件。
3、報考護理專業師級、中級資格的人員還應提交護士執業證書及復印件。
4、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5、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護師,如提前1年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須提交護士執業注冊表原件及復印件。
6、電子照片應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證件照,格式為jpg。
7、上述復印件均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三)2012年度考試成績單(專指歷史考生,即:參加了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其中有部分科目不合格,擬報名參加2013年度考試的考生,按2年為一周期滾動管理的辦法提供2012年度的考試成績單,使用原檔案號報名補考同專業不合格科目,否則成績不予滾動。)
(四)報名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嚴格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申報人在本人工作單位所在市衛生局人事科(考試中心)報名參加考試。省衛生廳直屬單位,省直屬單位在并的醫療衛生機構的考生在省直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四、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65個專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8、19、25、26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其他52個專業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8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19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具體機考專業的考試時間安排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五、考試成績及效用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
六、收費管理
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1]2043),中級每人每科70元,初級每人每科50元。
七、考試組織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部門要積極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使廣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明確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意義及相關要求,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令)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規則》(衛考辦發[2003]4號)的要求,加強對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落實責任制,切實做好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保密工作,嚴防泄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山西省衛生考試中心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