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各醫療衛生單位,各廠礦醫院:
按照人社廳發[2011]110號文件精神,現將我市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報名條件
1、 報考人員應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衛人發[2000]462號和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規定的報名條件。普通全日制中專、大專學歷必須參加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普通全日制本科、碩士學位必須參加初級(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后取本科學歷不能做為直接報考初級(師)技術資格考試的學歷依據。
2、 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學取得的各類職業、成人、電大、網絡教育等非普通全日制大中專畢業證書不能做為申報初級(士)資格的學歷憑證。報考藥學專業的考生須具有藥學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 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
4、 考生應在運城市轄區內合法醫療衛生單位從事相應衛生專業技術工作。
5、 考生任職時間以單位聘任之日算起。2001年9月3日以前經各部門及其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或初聘的藥、護、技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有效。2001年9月3日以后評審或初聘的初、中級任職資格無效,必須重新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其任職時間可以從單位實際聘任時算起。
6、 1998年6月26日之后各部門及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或初聘的醫士和醫師任職資格無效,必須按照《醫師法》規定參加相應的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其任職時間可以從單位實際初始聘任時間算起。
7、 報考醫師類各專業中級資格(專業代碼301-365)必須與執業醫師規定的執業范圍相一致,報名時提供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8、 在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報考全科醫學(專業代碼301,302)、社區護理(專業代碼373)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9、 工作崗位變動后,需報考高一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的,須首先報考現有級別同級的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報名參加現崗位專業高一級別的資格考試。
二、報名方式及要求
1、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仍然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的報名方式。
2、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考生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完成個人網上報名,并打印《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未全部合格的人員,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4、考生按照《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要求》準備好報名材料,及時進行現場確認。考生報名材料須一人一檔,并將考生網報單貼于該考生檔案袋上,身份證原件經市衛生考試中心審核后即退回考生,其他證件原件待省衛生考試中心審核通過后再退回考生。為了便于考試合格后制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考生報名時須預先填寫《衛生資格考試國家標準合格人員登記表》,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照片應與網報照片同一底片。
5、各單位要通過各種方式告知考生及時報名。各單位收集報名材料開始時間為2011年12月21日,可參照運城考點現場確認工作時間安排表制定本轄區、本單位收集報名材料終止時間。市衛生考試中心審核考生報名資格時間為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1日。
6、市直單位、廠礦醫院考生可直接在所在單位交納報名材料及考試費用;各縣(市、區)醫療衛生單位考生在所在轄區縣(市、區)衛生局交納報名材料及考試費用。各單位收集整理報名材料并制作花名冊后向市人社局及市衛生考試中心報送現場確認材料。各單位上報考生報名材料應先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再報送市衛生考試中心。
7、按照晉價費字[2001]318文件要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科50元,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為每科70元。考生報名費交納后由市衛生局開具財政票據,如考區審核不合格取消報名資格不再退款。
8、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認真做好報名工作,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對報考人員提供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認真核查。重點抓好照片質量關,不接受不符合網報照片要求、照片模糊不清或照片與本人近期相貌差距較大的報名材料。
9、各報名單位不得為非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試申報,同時督促未上編人員于2012年2月至3月間到運城市人才市場衛生分市場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對于為考生提供虛假人事關系證明的報名單位,市衛生考試中心今后將不再接受其報名材料,并取消相應考生的考試資格。
10、市衛生考試中心將于今年開始采用量化評比的方式對報名工作進行考核,主要指標為按時上報、報名審核通過率和報名次數。
三、考試工作安排
1、考試日期: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9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20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9、20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2、準考證打印:
為方便考生,市衛生考試中心將統一打印準考證。考生可于2012年5月2日后到報名點領取。如發生丟失,考生自行登錄(www.21wecan.com.cn)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后到市衛生考試中心核實蓋章。
3、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查詢。
4、發放考試成績單:
考試成績公布后的九月中下旬期間,各報名點發放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制的考生成績單。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由本人在考試報名的當地領取。
5、組織管理:
各縣(市、區)衛生局、各市直單位、廠礦醫院要高度重視考試報名的組織管理工作,嚴把政策關、審查關、紀律關,政策上要對所有考生一視同仁,體現公平、公正,在管理上要選派熟悉考試政策的人員承擔考試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確保考生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在報名和通知打印準考證期間,要大力宣傳考試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切實做好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四、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市水務賓館202室(市人民路學校北50米)
報名電話:2068369
聯系人:魏少辰
附件: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10號)
3、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花名冊
5、衛生資格考試國家標準合格人員登記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一、報名條件
(一)士級資格報考條件(藥、技士):
相應專業中專或大專學歷,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一年(2011年畢業并在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工作)。
(二)師級資格報考條件(藥、護、技師)
1、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從事藥(護、技)士滿五年(2006年任“士”)。
2、相應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從事藥(護、技)士滿2年(2009年任“士”)。
3、2011年相應專業(不包括護理專業)本科畢業,從事相應專業工作。
(三)中級資格報考條件: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七年(2004年任“師”)。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六年(2005年任“師”)。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四年(2007年任“師”)。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醫(藥、護、技)師工作滿兩年(2009年任“師”)。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6、報考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須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
7、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科醫學(專業代碼301.302)、社區護理(專業代碼373)專業考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專業資格考試: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三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一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嚴重違紀行為未滿兩年。
二、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2、《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份。(張貼于檔案袋封面)
3、畢業證或學位證原件(取得時間截止2011年12月31日)。
4、《2012年度衛生專業資格考試考生花名表》一式三份。
5、申報師、中級人員,須提交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任證書、評審表或衛生資格考試國家標準合格人員登記表原件。
6、醫療專業(專業代碼301-365)申報中級須提交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原件。
7、2011年考試未通過者,除以上證件外,應提交考試成績單。
8、預先填寫《衛生資格考試國家標準合格人員登記表》,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兩張。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山西考區運城考點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工作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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