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377號)精神,部分省份相繼發布了各地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衛生資格考試吧網站整理并布給各位考生:
(一)浙江省關于確定2012年度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定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浙江省(不含縣、市、區的城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級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等農村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本年度應試人員,相關科目考試成績達到55分及以上且不滿60分,詳情>>>。
(二)云南省衛生廳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根據我省醫療衛生單位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決定對全省鄉(鎮)醫療機構2012年度參加考試人員在國家合格標準的基礎上各個科目降低5分,即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55分,作為省內合格標準。全省達到省內合格標準的共442人(含計劃生育系統19人),其中:中級228人,初級師155人,初級士59人。詳情>>>
(三)貴州省2012年衛生資格考試合格分數標準和核定省內合格人員的實施方案(試行)
按照國家人社部“在國家劃定合格標準基礎上可以適當降低分數設省內合格線”的原則要求和穩定基層衛生人才隊伍的需要,確定省內合格標準劃定范圍和標準為:
Ⅰ類省內線:在縣級(不含市州所在地的縣、市、區,下同)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最近兩個考試年度成績滾動計算達不到全國合格標準,但滾動計算后,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不低于55分的考生,可確定為達到Ⅰ類省內合格分數線。
Ⅱ類省內線:在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最近兩個考試年度成績滾動計算達不到全國合格標準,但滾動計算后,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不低于50分的考生,可確定為達到Ⅱ類省內合格分數線。
達到Ⅰ類或Ⅱ類省內分數線的人員分別取得相應專業和級別的省內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由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給省內合格證書。詳情>>>
(四)2012年度廣西鄉鎮衛生院中級衛生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
2012年度廣西鄉鎮衛生院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55分。經核準,2012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共有445人取得廣西鄉鎮衛生院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詳情>>>
(五)青海省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內合格標準。結合我省考生實際,經研究,確定各級別、各專業省內合格標準:
玉樹地區:州、縣(鄉鎮衛生院)均為40分。
青南地區:果洛州及果洛州六縣,黃南州的澤庫縣、河南縣,海西州的天峻縣、格爾木市唐古拉山鄉和上述地區的鄉鎮衛生院為45分。
西寧地區(含三縣)、海東地區、海北州、海南州、海西州、黃南州和上述地區各縣(鄉鎮衛生院)均為50分。 詳情>>>
(六)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內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辦函〔2012〕27號
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專業、各科目省內合格標準均為50分。考生四科成績必須同時達到50分,才視為省內合格。通過省內合格標準的人員可獲得省內有效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查看詳情>>>
(七)關于公布新疆自治區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一、自治區級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50分。
二、地、州、市級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烏魯木齊市和各地、州政府所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40分。
三、縣級(不含地、州政府所在市,含烏魯木齊縣)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32分。
四、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30分。
五、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自治區合格標準者,發放自治區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其專業技術資格在疆內有效。考試成績當年有效,不做滾動管理。
(八)新疆兵團公布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地區)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參照自治區合格標準,2012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專業、各科目兵團合格標準為:
(一)兵團醫院、石河子大學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的衛生專業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50分;
(二)師級和駐烏魯木齊市醫療衛生機構(除兵團醫院外)的衛生專業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40分;
(三)農牧團場醫療衛生機構的衛生專業人員,單科合格標準為32分。
兵團合格標準不作為下一年度滾動合格成績的依據。兵團級資格證書可作為參加上一級別考試的依據,也可作為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依據。
其它地區更新中。。。
溫馨提醒:按照以往,新疆地區、青海、黑龍江省等地區都有省內合格分數線。詳情請關注衛生資格考試吧第一時間公布各地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