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贛州度護士資格考試首次注冊工作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市直(駐市)各醫療衛生單位,市管各社會醫療機構:
根據《護士條例》、《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和《江西省護士執業注冊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在全市開展2011年度護士執業首次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注冊范圍
符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條例》的規定,在我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護理崗位從事護理工作的護士。
二、 注冊條件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衛生部《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的健康標準。
2008年5月12日 《護士條例》施行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取得護士執業證書或者護理專業技術職稱、從事護理活動的人員,經省衛生廳審核合格,換領護士執業證書。
采取函授、電大、自考、成人考試等專業教育方式學習的護理、助產專業人員,不得申請護士執業注冊。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印在同一頁紙上);
(三)畢業證書及網上學籍查詢結果;
(四)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表》;
(五)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六)醫療機構臨床實習的有效證明;
(七)醫療機構擬聘用在護士崗位的有效證明(簽約合同等);
(八)近期兩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張(同一底版,《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健康體檢表》、《護士執業證書》各1張。其中,用于《護士執業證書》的照片背面需填寫好申請人的姓名,并統一粘貼在《贛州市2011年度護士執業首次注冊相片匯總表》(見附件)指定位置上。
通過護士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未提出注冊申請的,除提交以上8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或教學醫院接受3個月臨床護理實踐培訓并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九)匯總表(信息系統產生)。
上述第(二)、(三)、(五)、(六)、(七)項材料申請人需送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復印件由本人簽字、審核機構蓋章確認。同時,所提供的材料必須使用A4大小的紙張按上述編號順序裝訂成冊,以方便集中審核及歸檔。
四、時間安排
此次注冊工作于2011年11月1日開始進行。市衛生局自11月7日起,在贛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市衛生局行政審批服務科)對各地、單位上報的相關信息及材料進行集中審核。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11月7日—18日(辦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節假日休息。下同):市管各社會醫療機構;
(二)11月21日—25日:市直、駐市各醫療衛生單位;
(三)11月28日:章貢區(含開發區)、大余縣、上猶縣衛生局;
(四)11月29日:南康市、石城縣、會昌縣衛生局;
(五)11月30日:贛縣、興國縣、全南縣衛生局;
(六)12月1日:信豐縣、龍南縣、定南縣衛生局;
(七)12月2日:于都縣、寧都縣、崇義縣衛生局;
(八)12月5日:瑞金市、尋烏縣、安遠縣衛生局。
五、幾點要求
(一)護士執業證書注冊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嚴格按照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統一部署和時間要求,及時將護士執業注冊審核材料報送贛州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贛州市新區長征大道與贊賢路交匯路口,市體育中心北側)。
(二)此次護士注冊不得收取任何費用。《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健康體檢表》和《醫療機構臨床實習的有效證明》(樣表)等相關表格由各醫療衛生機構從贛州市衛生局網站(http://www.jxgzwsj.gov.cn/)下載,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或打印,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漏項。
(三)醫療衛生機構負責本機構護士集體申請注冊工作,申請人所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護理部負責人應在《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上簽署審核意見。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