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新護士注冊須知
學歷要求: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需要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材料審核表》(詳見蘇衛醫[2008]54號文);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醫療機構紅章);
3、《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4、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省包含大專以上學歷者需提供帶有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人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實習手冊原件或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實習有效證明);
7、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詳見蘇衛醫[2008]54號文);
8、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原件;
9、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張。
10、護士執業資格注冊匯總表。
注意:所有材料需用A4紙按以上順序打印裝訂成冊,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補充材料一律附最后;畢業證書原件、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實習手冊原件統一夾在裝訂成冊的材料最上面;匯總表單獨放;裝訂后建議按注冊系統中顯示人員順序疊放。
延續注冊:
1、《護士延續注冊申請審核表》原件;
2、《護士執業證書》原件;
3、聘用單位所在地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的健康體檢證明。
注意:有護士注冊系統的醫院,需錄入,護士證按到期時間順序排放。
臨時憑證換證:
1、《護士執業證書(臨時憑證)》。
2、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