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護士條例》(國務院令第517號)、《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74號)等規定,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各單位要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嚴禁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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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護士條例》(國務院令第517號)、《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74號)等規定,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各單位要嚴格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嚴禁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