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關于切實做好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
湘衛醫發〔2011〕100號
各市州衛生局:
我省護士執業注冊行政許可權限已于2011年7月調整至各縣市區衛生局。近日,我廳醫政處接到部分當事人、醫療機構及縣市區衛生局針對護士執業注冊的咨詢電話。為指導各縣市區衛生局依法做好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確保全省護士執業注冊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律依據
護士執業注冊必須執行國務院《護士條例》、衛生部《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湖南省衛生廳關于貫徹實施〈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
二、申請注冊條件
申請護士執業注冊,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三)通過衛生部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四)符合下列健康標準:
1、無精神病史;
2、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
3、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
三、注冊辦理
護士注冊包括護士執業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重新注冊。上述各類注冊需提交的材料按照《湖南省衛生廳關于貫徹實施<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衛醫發〔2008〕52號)相關規定執行。
上述各類注冊的辦理程序由各縣市區衛生局參照湘衛醫發〔2008〕52號文件中的辦理程序,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依法、簡化、方便的原則,制定本縣市區護士執業注冊的辦理流程,并在網上予以公布。
四、相關規定說明
(一)《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上擬聘用申請人工作單位意見由工作單位填寫,單位蓋章一欄需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二)學歷證書必須是在由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正規取得的。此外,根據《衛生部關于護士注冊學歷審核有關問題的批復》(衛醫政函〔2010〕72號),對成人教育學歷與兩年制護理學歷遺留問題規定如下:
1、關于成人教育學歷問題。在2002年10月31日前入學,并按照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并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學歷的,可以準予注冊。在2002年10月31日后入學的,不予注冊。
2、關于兩年制護理學歷問題。入學時間在2008年5月12日《護士條例》實施之日前,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取得普通全日制護理、助產專業兩年制學歷證書的,可以準予注冊。在2008年5月12日后入學的,不予注冊。
(三)護理臨床實習時間不得少于8個月,否則不予注冊。
(四)健康體檢證明必須涵蓋“無精神病史,無色盲、色弱、雙耳聽力障礙,無影響履行護理職責的疾病、殘疾或者功能障礙”等內容。
(五)填表要求。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簽字筆填寫各種表格,文字要求簡練、清楚、不得空格。
五、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衛生局負責所在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護士執業注冊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組織落實、責任到人、程序明確;相關經辦人員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學習,盡快熟悉護士執業注冊各環節業務,為廣大護士提供合法、便捷的服務。
各市州衛生局要加強對所轄縣市區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監督管理與業務指導,確保護士執業注冊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聯 系 人:省衛生廳醫政處 曾清
聯系電話:0731-84822200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