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衛人發〔2015〕4號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2015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和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局、人口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衛生計生委各直屬和聯系單位:
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4〕4號)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4〕130號)要求,為做好我省2015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報名信息管理
(一)報名方式
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資格確認”兩個步驟。報考人員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預報名,在校應屆畢業生 “工作單位”欄填寫為“××××學校畢業生”,暫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工作單位”欄填寫為“暫無”,按要求填寫完《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并檢查無誤后直接打印,考生須確保打印的申請表內容與在網上修改的最終報名信息一致。同時,填寫《2015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2,可登錄湖南衛生人才網http://www.hnyyws.com/“下載中心”欄目下載),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托管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蓋章報名),攜帶以上表格及有關證件至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繳費、交表,直至完成整個報名程序。
(二)網上預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于2015年2月1日前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網上預報名。
(三)現場資格確認時間與安排
1.市州考點:各考點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在2月5日前進行現場確認工作。
2.省直考點:
(1)省直及省衛生計生委直屬及聯系單位申報人員在完成“網上預報名”后,由所在單位(學校)將報考人員有關表格及證件材料匯總,于2014年1月20~23日統一送至湖南省人才市場(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168號)進行現場確認。
(2)由湖南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和湖南省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人事代理的申報人員完成“網上預報名”后,個人攜帶有關表格(由人才中心蓋章)及證件材料于2014年1月20~21日到湖南省人才市場(長沙市天心區湘府中路168號)進行現場確認。
(四)考點報考信息修改截止時間
2015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使用統一的《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管理系統》。考點完成登記、審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情況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5日,編排考場、試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15日。
(五)考區報考信息修改截止時間
考區審核考場安排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22日,審核完畢后,不再允許更改考生的報考專業、科目等信息。
(六)準考證打印
2015年4月23日~5月16日,考生可直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時間
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2個科目,仍采用紙筆考試,考試時間為2015年5月16日。具體時間為:上午9:00~11:00(專業實務),下午14:00~16:00(實踐能力)。
二、報名條件和相關要求
(一)報名條件
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2015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二)須提交的證件材料
考生報名時,須按要求提交以下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3.《2015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1寸照片1張,2寸照片1張)。登記表照片欄貼1張1寸照片,另1張2寸照片將上端1/3貼于報名申請表背面上端,照片不得超出表格邊緣。
5.畢業證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加蓋有教育廳“學籍管理章”的《新生注冊花名冊》;往屆生大專以上學歷的須提供“學信網”上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中專業學歷的須提供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中職教育學歷查詢”系統查詢打印的學歷查詢信息。如網上無法查詢的,需提供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認證報告書。
6.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證明。
(三)相關要求
1.應屆畢業生學校報名點只接收該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所有往屆生一律在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考點報名。各報名點在接收報名時,須認真審核有關證件,并收集考生畢業證書或《新生注冊備案表》等材料原件,匯總交考點。
2.報考人員的審核材料由考點收集整理后按規定的時間統一送考區復核(復核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
三、試卷交接保管
考區將在2015年5月10~15日之間組織發放考試物品,各考點應指定專人負責試卷的接收、保管和發放工作,應嚴格履行交接手續,當面清點試卷袋數量,檢查試卷袋密封情況,并填寫記錄。交接完后,考試專用物品須立即存放保密室內,保證2名以上值班人員24小時值守。具體交接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實施
(一)考點須對考務人員、監考人員進行培訓,確保熟悉有關規定和考試作程序。
(二)考試實施前,各考點須通過考務管理系統打印《考試試室編排表》、《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貼》,分別用于標識考試考場、試室及座位,并張貼在醒目位置。
(三)開考前2小時,由考點負責人和試卷保管人員共同從試卷保密室領取試卷運送至考場,每個試室由2名以上監考人員共同領取試卷并簽字。
(四)考試實施期間,考試工作人員須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職責,切實維護好考場秩序,嚴防發生漏收或遺失考生試卷和答題卡等情況。
五、考試專用物品的回收與銷毀
(一)根據《國家醫學統一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實施意見》(衛辦發〔2009〕65號)有關規定,備用試卷啟封后,剩余的備用試卷和替換回的問題試卷,均應在考點主考監督下回封至已啟用的備用試卷袋內,并填寫《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備用試卷回收單》,考試結束后考點須將已啟封和未啟封的備用試卷袋,核查清點無誤后,與回收的答題卡一起于考后48小時內運抵考區。
(二)回收的答題卡須由考點指定2人以上核對答題卡數無誤并簽字后放置于防潮袋中,再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中,同時確保答題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寫準確;考試結束后,考點須將答題卡(回收)袋按照考場、試室、科目的順序依次整理回收裝箱(請使用試卷專用箱)。
六、修正信息報送及違紀處理
(一)為確保考試評分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考點須在2015年6月5日前將考生數據修正信息報考區。
(二)各考點須于2015年5月20日前,將違紀人員信息錄入考務管理系統并上報考區。
七、成績發布
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將于考后45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憑個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在成績合格線公布后,成績合格證明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制寄送考區,由考點分發給考試合格人員。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點應根據有關保密要求,健全考務管理工作規程和制度,加強對考務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和保密措施,強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強試卷(含備用卷)和答題卡的運送、保管、下發、回收等重點環節的管理,切實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嚴防泄密。
(二)各考點要嚴格按照《2015年湖南考區護士執業資格考生考務工作計劃表》(附件3)規定的時間要求,按時完成有關考務工作,共同協調,密切配合,落實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以人為本做好考生服務工作,嚴肅考風考紀,扎實做好應急預案的制定,堅決防范和封堵考務工作漏洞,保證2015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湖南省衛生計生委 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