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衛職改辦〔2013〕號
關于做好2013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關單位:
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3〕1號)和《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3〕17號)要求,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2個科目仍采用紙筆考試,考試時間為2013年5月18日,為保證考試順利實施,現將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報名信息管理
(一)報名方式
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須經過“網上預報名”和“現場資格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報考人員首先須直接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入“2013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在校應屆畢業生填報“工作單位”欄信息時,填寫為“××××學校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暫無工作單位者填報“工作單位”欄信息時,填寫為“暫無”,檢查填報信息無誤后,直接打印《2013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考生須確保打印的申報表內容與在網上修改的最終報名信息一致),并填寫《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2),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應屆畢業生由學校統一蓋章報名),攜帶以上表格及有關證件至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繳費、交表,直至完成整個報名程序。
(二)網上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于2013年1月30日~2月25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相關頁面進行網上報名。
(三)現場資格確認時間與安排
1.各考點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在2013年1月31日~2月28日期間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工作。
2.省直考點現場資格確認安排
(1)省直及省衛生廳直屬單位、中央在長單位的申報人員在完成“網上預報名”后,由所在單位將報考人員有關表格及證件材料匯總,于2013年2月25~26日統一送至省衛生廳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報名點設省衛生廳一樓政務服務中心)進行現場確認,不接受個人報送。
(2)檔案托管在湖南省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湖南省衛生廳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申報人員完成“網上預報名”后,由個人攜帶有關表格及證件材料于2013年2月25~26日到上述地址進行現場確認。
(四)2013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使用統一的《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系統》軟件。考點完成登記、審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截止時間為2013年3月25日,編排考場、試室、安排考生座位等工作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10日。
(五)考區審核考場安排截止時間為2013年4月12日,審核完畢后,不再允許更改考生的報考專業、科目等信息。
(六)2013年4月28日~5月17日,考生可直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條件和相關要求
(一)按照《護士條例》規定,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并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畢業生(包括2013年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2013年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1.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學歷;
2.獲得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專科學歷;
3.獲得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校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二)須提交下列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2013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
3.《2013年度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2,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1寸照片1張,2寸照片1張),登記表照片欄貼1張1寸照片,另1張照片將上端1/3貼于報名申請表右側頂端空白處;
5.畢業證或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由學校提供加蓋有教育廳“學籍管理章”的《新生注冊花名冊》);
6.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的證明。
(三)應屆畢業生學校報名點只接收該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所有往屆生一律在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所在地考點報名。各報名點在接收報名時,須認真審核有關證件,并收集考生畢業證書或《新生注冊備案表》等材料原件,匯總交考點。
(四)報考人員的審核材料由考點收集整理后按規定的時間統一送省衛生廳職改辦復核(復核時間另行通知)。資格復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
三、考試試卷交接、保管
省衛生廳人才中心將在5月12~17日之間組織發放考試物品,各考點應指定專人負責試卷的接收、保管和發放工作,應嚴格履行交接手續,當面清點試卷袋數量,檢查試卷袋密封情況,并填寫記錄。交接完后,考試專用物品須立即存放保密室內,保證2名以上值班人員24小時值守。具體交接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實施
(一)考點須對考務人員、監考人員進行培訓,使其了解有關規定,掌握考試工作程序。監考工作程序及考場指令可參考附件3、4。
(二)考試實施前,各考點須通過考務管理系統打印《考試試室編排表》、《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座位帖》,分別用于標識考試考場、試室及座位,并張貼在醒目位置。
(三)開考前2小時,由考點負責人和試卷保管人員共同從試卷保密室領取試卷運送至考場,每個試室由2名以上監考人員共同領取試卷并簽字。
(四)考試實施期間、考試工作人員須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職責,維護考場秩序,杜絕發生漏收考生試卷和答題卡等情況。
五、考試專用物品的回收與銷毀
(一)根據《國家醫學統一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實施意見》(衛辦發〔2009〕65號)有關規定,備用試卷啟封后,剩余的備用試卷和替換回的問題試卷,均應在考點主考監督下回封至已啟用的備用試卷袋內,并填寫《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備用試卷回收單》,考試結束后須將已啟封和未啟封的備用試卷袋,核查清點無誤后,與回收的答題卡一起于考后48小時內運抵考區。
(二)回收的答題卡須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點指定2人以上核對答題卡數無誤并簽字后,再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中,同時確保答題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寫的準確性;考試結束后,考點須將答題卡(回收)袋按照考場、試室、科目的順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裝箱(請使用試卷專用箱)。
(三)考試結束后,各考點須在考區巡考人員監督下,在規定時間內將試卷全部銷毀,認真填寫《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物品銷毀記錄單》,并及時傳真至考區。
六、修正信息報送及違紀處理
(一)為確保考試評分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考點須在6月3日前將考生數據修正信息報考區。
(二)各考點須于5月20日~6月3日,將違紀人員信息錄入考務管理系統,完成對違紀情況的處理。
七、成績發布
(一)衛生部人才中心將于考后45個工作日內在中國衛生人才網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憑個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在成績公布后衛生部人才中心將以考區為單位寄送成績合格證明,各考點須及時到考區領取并盡快發放給考生,具體發放時間另行通知。
八、保密要求
各考點應根據有關保密要求,嚴格落實保密措施,強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強試卷(含備用卷)和答題卡的運送、保管、下發、回收等重點環節的管理,并切實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
九、其他
對于在工作中所涉及的相關資料,考點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考務管理系統,在文件下載專區進行下載。
各考點要嚴格按照《2013年湖南考區護士執業資格考生考務工作計劃表》(附件5)規定的時間要求,按時完成有關考務工作,并認真落實考務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扎實做好應急預案的制定,堅決防范和封堵考務工作漏洞,重大問題及時上報,切實做好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保密安全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2.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
3.監考工作程序
4.考場指令
5.2013年湖南考區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表
2013年1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