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2013年衛生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ㄒ唬┓卜闲l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見衛人發〔2000〕462號文件)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見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中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報名參加2013年度各類別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ㄈ┌凑赵耸虏哭k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應屆畢業生(即2012年畢業者),可根據學歷不同報名參加2013年度相應級別的初級(士或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專業為《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代碼為101至215之間的專業)。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即附件1中專業代碼為301、302、373的專業)的考試。
(五)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科目的成績按報考專業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且其考試成績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矆罂肌缎l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一致的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該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證明文件,不能跨執業類別報考。
(七)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
(八)申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
2.《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4);
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件5,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檔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1寸照片1張,2寸照片1張),登記表照片欄貼1張1寸照片,2寸照片將上端1/3貼于申報表頂端空白處;
5.畢業證或學位證書;
6.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提供初級資格證書,報考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專業的考生還須提供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一致的執業醫師證書。
以上申報表格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證件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單純復印件無效)。報名點在接受報名時,須認真審核有關證件,并收集以上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精神,省職改辦在報名和考試合格發證前進行相應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人員,考后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也不予發放資格證書。
詳情:張家界市2013年度中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報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