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
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2年4月20日¬—5月27日
報名網址: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
各縣市衛生局、州直各醫療衛生單位、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10號)精神,現將我州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專業、方式和時間
(一)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具體開考專業詳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見附件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二)各專業考試范圍具體要求詳見《2012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可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有關頁面下載)。
(三)2012年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共65個專業的4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安排見附件2。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報名信息管理
(一)報名方法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經過“網上報名”和“現場資格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報考人員首先須直接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進入“2012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具體操作方法與程序詳見附件3),在校應屆畢業生暫無工作單位者填報“工作單位”欄信息時,填寫為“××××學校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暫無工作單位者填報“工作單位”欄信息時,填寫為“暫無”,檢查填報信息無誤后,打印《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4,考生須確保打印的申報表內容與在網上修改的最終報名信息一致),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攜帶以上表格及有關證件至縣市衛生局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繳費、交表,直至完成整個報名程序。所有考生(包括采用紙筆作答考試和人機對話考試的所有考生)一律按此方式和程序進行報名。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8日。
(三)現場資格確認時間與安排
1、各縣市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在2011年12月21日至2012年1月15日期間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工作。
2、州直醫療衛生單位現場資格確認安排
申報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后,持相關材料到本單位報名審核,由單位人事(職改)部門將報考人員有關表格及證件材料匯總,于2012年1月9日至13日統一到州衛生局103辦公室進行現場確認。
(四)201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考生可直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打印準考證。
(五)各縣市上交材料時間:2012年1月16日-21日。
三、報考條件和相關要求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見衛人發〔2000〕462號文件)及《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見衛人發〔2001〕164號文件)中的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二)報名參加2012年度各類別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11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三)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規定,應屆畢業生(即2011年畢業者),可根據學歷不同報名參加2012年度相應級別的初級(士或師)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專業為《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代碼為101至215之間的專業)。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即附件1中專業代碼為301、302、373的專業)的考試。
(五)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科目的成績按報考專業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護士執業資格考試除外),考生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且其考試成績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六)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專業的人員,應具有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一致的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該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對現崗位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證明文件,不能跨執業類別報考。
(七)凡報考護理學初級(師)、中醫護理學初級(師)(專業代碼分別為203、204)的人員,需提供護理學初級(士)資格證書或護理學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
(八)根據省衛生廳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衛生技術人員申報副主任醫師前到基層服務的通知》(湘衛職改辦〔2010〕4號)要求,鑒于全國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采取以考代評、評聘分開的方式認定,凡通過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獲得臨床醫療主治醫師職稱的人員,在完成規定下基層服務任務后,單位才能聘任其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有關下基層服務的對象、下基層服務的時間及對口服務單位參照城市衛生技術人員申報副主任醫師前須到基層服務的要求執行。
(九)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可按照就近原則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時間的證明。
(十)申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須提交下列證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畢業證或學位證書;
4、員級報考助理、助理報考中級資格須提供員級、助理級資格證書,臨床專業考生報考專業代碼為301(含)至365(含)專業的考生須提供與報考專業執業類別一致的執業醫師證書。
5、各種原件的彩色復印件各一份。
6、補考者只須提供《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和成績單復印件。
以上申報表格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印章,證件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單純復印件無效)。報名點在確認報名時,須認真審核有關證件,在復印件上簽名蓋章,原件退給考生(州直考生除外)。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2012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
3、網上報名操作方法與程序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