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衛生廳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
湘衛職改辦〔2011〕8號
關于進行2010、2011年度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衛生局:
根據《關于我省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相關問題的通知》(湘衛職改辦〔2010〕2號)精神,我辦將于近期組織實施2010、2011年度湖南省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和認定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1、我省農村鄉鎮衛生院在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包括在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單位及其派出機構工作的衛生技術人員)。
2、2009―2011三年內連續兩年或2010、2011年一次性參加全國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同一專業4個科目考試成績全部達到我省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合格標準(在當年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成績的基礎上降低5分)。
二、申報原則
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堅持自愿申報原則,凡符合我省農村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申報條件且愿意認定的農村鄉鎮衛生院在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均可申報。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湖南省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申請表》(見附件1),同時須提供所有科目考試成績單復印件,現有職稱資格證書,醫師、護師須分別提供執業證書復印件(執業證書上印有注冊工作單位的頁面必須復印),本單位以鄉鎮衛生院為第一名稱注冊的《醫療機構許可證》復印件。以上表格及資料由所在單位匯總并簽署意見后,于2011年10月20日前統一上報單位所在縣(市)衛生局職改部門。
四、縣、市兩級衛生行政部門逐級審核
1、縣(市)衛生局職改部門將所轄農村鄉鎮衛生院上報的申報材料逐一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對符合認定條件申報人員的材料進行整理,并填寫《湖南省農村衛生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申報人員信息匯總表》(見附件2,須加蓋公章),匯總后于2011年10月30日前報市(州)衛生局職改部門。
2、市(州)衛生局職改部門將收集的申報材料逐一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對符合認定條件人員統一錄入《湖南省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申報人員信息匯總表》,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將《匯總表》紙質文檔(加蓋公章)1份連同電子文檔與相關人員申報材料一并上報省衛生廳職改辦。
五、資格認定
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員進行資格認定并發文公布合格人員名單,同時為合格人員頒發鄉鎮衛生院類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六、證書發放及收費標準
認定合格人員資格證書由省人社廳統一印制,由各市州衛生局打印并加蓋省人社廳鋼印后發放。工本費按8元/本收取(湘價費〔2003〕44號),由市州衛生局代收。
附件:1、湖南省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申請表
2、湖南省農村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認定申報人員信息匯總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