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衛生局(通知)
隨衛通〔2012〕90號
市衛生局關于開展2012年度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局,各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省衛生廳2012年度護士執業注冊工作的安排,市衛生局擬于11月上旬至12上旬開始受理2012年度護士執業資格審核注冊工作。為確保注冊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審核材料要求
審核所需提交材料按照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湖北省貫徹<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實施辦法的通知》(鄂衛發〔2008〕68號)的規定執行,并就有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提交的材料
1、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附件1)2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印在一頁紙上);
3、申請人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含專科醫院和中醫院)出具的申請人6個月內健康體檢證明;
6、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加蓋醫院公章);
7、《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1張。
(二)關于學歷證書
申請人除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外,專科以上學歷需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專學歷需同時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網學歷查詢證明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
(三)關于成績合格證明
2011、2012年考試合格的考生申請護士執業注冊時,需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考生成績單不能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成績證明。2010年及以前考試合格的考生提交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單作為成績證明。
(四)關于實習證明
臨床實習證明(即實習手冊)必須與申請人學歷證書的時間和學校名稱一致。臨床實習證明與學歷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注冊。
(五)關于信息錄入
2008年10月及以后考試合格的考生錄入注冊信息時,應當從“通過執業資格考試的護士首次注冊”模塊中進行錄入操作。各單位錄入信息時要認真細致,反復核對,確保信息(尤其是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錄入的準確性。各縣(市、區)衛生局復審時要加強信息的核對,確保《護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與《護士執業注冊聯網管理信息系統》信息的一致性。
二、時間安排
省衛生廳于12月13日集中審核我市護士執業注冊資料,各單位務必于12月8日前將本地本單位護士執業注冊的資料報送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曾都區衛生局報送資料時間為12月6日,隨縣衛生局報送資料時間為12月7日,廣水市衛生局報送資料時間為12月8日。市直和其它醫療衛生機構送材料時間請直接與醫政科聯系。
三、有關要求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精心組織,嚴格履行審核責任,全面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做好護士隊伍的準入管理。
(二)各縣(市、區)衛生局送交市衛生局復審時,須同時提交《護士執業首次注冊人員匯總表》紙質版,以方便審核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聯系人:魏海平 梁冬波
聯系電話:3257530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