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衛生局關于2013年護士集體注冊工作的公告
根據《護士條例》(國務院令第517號)、《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9號)和《河南省衛生廳關于2013年護士集體注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豫衛審批〔2012〕2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護士執業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公告如下:
依據省衛生廳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護士注冊工作時間安排,各縣(市)區衛生局、局直各醫療衛生單位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按照《2013年度護士執業注冊工作安排計劃表》的進度,將申請材料報至平頂山市行政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受理,經復審后,統一上報省衛生廳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注冊,過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平頂山市衛生局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