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見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人口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貴安新區衛生計生局、黨工委政治部,仁懷市、威寧縣衛生局、人口計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4年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4〕259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3〕334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藥學護理學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標準條件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92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開展2014年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見。
一、進一步深化衛生系列職稱改革,加大宣傳,提高職稱政策知曉率
(一)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屆二次、三次、四次全會精神,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深入推進衛生系列職稱制度改革,不斷健全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充分發揮職稱工作在人才評價方面的重要杠桿作用。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衡量和評價人才的重要指標,充分發揮職稱工作在人才評價方面的重要作用,體現行業特點、區域差距,向基層、一線、非公經濟傾斜。
(二)加強授權地區/單位衛生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獲得省人社廳授權開展衛生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市(州)、省直三甲醫院,要在省人社廳、省衛生計生委的指導下,嚴格執行職稱評審工作程序和紀律,按照衛生系列職稱政策和《貴州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積極、穩慎、有序推進衛生系列職稱評審工作。
(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衛生系列職稱工作宣傳力度,把衛生系列職稱工作相關文件及時傳達到鄉鎮、社區醫療衛生、計生技術服務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積極鼓勵支持基層一線和民營機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鄉鎮、社區醫療衛生、計生技術服務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程序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縣級醫療衛生、計生技術服務機構的人員可按程序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
二、積極探索,穩步推進,優化職稱評價方式
2013年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衛生系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評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摸索出科學評價衛生系列人才的成功模式,得到用人單位及廣大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認可。今年衛生系列正、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繼續實行“考評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
(一)綜合評價分數構成。綜合評價總分為100分,其中申報人員的學術成果、業績貢獻等評分,占綜合分的50%;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得分,申報正高級資格的占綜合分30%,申報副高級資格的占綜合分40%;申報人員現場答辯評分,占綜合分的10%;申報正高級資格人員的代表論文送審評分,占綜合分的10%。
附表1: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綜合評價得分加權表
權重級別 | 申報材料暨工作業績 | 實踐能力考試成績 | 答辯考核評分 | 代表論文送審評分 | 綜合加權得分 |
正高 | 50% | 30% | 10% | 10% | 100% |
副高 | 50% | 40% | 10% | —— | 100% |
(二)綜合評價合格分數線。結合我省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際,按照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行政隸屬關系,以省級三甲醫院、省級其他醫院、市(州)級醫院、縣級醫院、鄉(鎮)醫院五級分別設定綜合評價合格分數線為:80分、75分、70分、60分、50分。
附表2: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綜合評價合格分數線
隸屬關系
申報級別
|
省級三甲醫院 | 省級其他醫院 | 市/州級醫院 | 縣級醫院 | 鄉鎮醫院 |
正高 | 80 | 75 | 70 | 60 | 50 |
副高 | 80 | 75 | 70 | 60 | 50 |
(三)綜合評價分數使用。綜合評價是結合我省衛生系列專業技術人才特點而探索開展的一種人才評價方式,綜合評價分數是高級評審委員會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評審的重要參考,是高級評審委員會對申報人員進行最終表決的重要指標,高級評審委員會綜合考量申報人的工作能力、業績貢獻和學術水平等情況,最終確定評審結果。
三、做好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實踐能力考試
作為“考評結合”綜合評價方式的重要指標,凡申報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人員,須參加全省衛生專業實踐能力考試,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專業實踐能力考試采用人機對話考試的方式進行,1個科目完成,試卷內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和相關專業知識;二是學科新進展,包括本專業國內外發展現狀和發展趨勢;三是專業實踐能力,包括本專業常見病、疑難病例分析;側重點在專業實踐能力。考試時間120分鐘。考試不指定參考教材,不編印考試大綱。
基層申請“認定”衛生專業副高級資格的人員,不需參加副高級專業實踐能力考試。
四、申報評聘衛生專業技術職務應具備的條件
(一)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1.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評審條件。按照我省《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藥學護理學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標準條件實施細則(試行)》(黔人通〔2006〕92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執行,其中中醫專業參照《實施細則》附件1《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試行)〉的通知》中的對應專業高級資格條件執行。
2.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論文條件:
(1)省、市(州)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在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期間,至少有3篇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在本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全國性的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在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期間,至少有4篇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在本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全國性的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其中必須有2篇在國內核心學術期刊(以《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為準)發表。
(2)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在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期間,至少有2篇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在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學術會議的大會上報告。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在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期間,至少有3篇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在國內外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全國性、國際性學術會議的大會上報告。
3.加大向縣級及以下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傾斜力度。
(1)縣級醫療衛生人員放寬條件:
醫療衛生及相關專業大學畢業后到縣參加工作(本科畢業滿20年、大專畢業滿25年),或中醫專業師承人員在縣工作連續滿25年,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并注冊,現繼續在縣工作,對本地區常見病、多發病有較豐富的預防診治經驗,工作業績突出,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期間,至少有1篇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在本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或在全國性的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或有2篇第一作者的本專業論文,發表在本專業刊型內部資料上。
(2)鄉鎮醫療衛生計生人員放寬條件:
在鄉鎮(不含縣所在地的城關鎮和社區)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擔任中級專業技術職務達到規定年限,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免試職稱外語和計算機;不再將發表學術論文作為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的硬性要求,其治療本地區常見病、多發病的預防診治技術總結、報告等可視同論文。
符合上述“放寬條件”的申報人員,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登記,填寫《貴州省縣級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放寬條件”推薦評審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登記表》(見附件9)。
(3)基層申請“認定”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
對取得本科、專科、中專學歷,從參加工作起在鄉鎮(不含縣所在地的城關鎮和社區)醫療衛生計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分別滿12年、16年、20年,年度考核均合格以上,擔任中級職務滿2年的,可申請認定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通過“認定”方式取得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該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僅在鄉鎮(不含縣所在地的城關鎮和社區)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工作期間有效。
符合“認定”副高級資格條件的申報人員,要按相關規定進行登記,填寫《貴州省基層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請認定”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登記表》(見附件10)。
4.做好引進高層次人才的職稱評聘工作。對引進到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博士、碩士,用人單位在簽訂一定期限勞動合同基礎上,可根據其學術、技術水平和工作需要,聘用到相應技術崗位,第一個聘期內(三年)分別享受副高、中級待遇;用人單位可按評審條件推薦博士人員申報評審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推薦碩士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5.破格申報評審條件。破格申報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的,按照《貴州省破格申報晉升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試行辦法》(黔人通〔2007〕151號)執行。
6.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要求執行國家和我省現行相關規定。
7.繼續強化基層服務工作經歷。按照中發〔2002〕13號等文件精神,嚴格執行城市醫生在聘任主治醫師及申報評審副主任醫師資格前到農村累計服務一年的制度。縣及縣以上各級公立醫院中臨床專業的人員凡聘任主治醫師或申報評審副主任醫師資格的(截止申報評聘當年9月30日前男不滿55周歲,女不滿50周歲),必須具備此項條件,并填報《貴州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衛生下鄉情況登記審核表》(附件3)。未具備者,不予推薦評審或聘任。
8.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條件:
(1)申報評審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或聘任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應具備總學分125分。其中:省級醫療衛生單位、三級醫院中的衛生技術人員,Ⅰ類學分數不得低于35學分;市(州)級醫療衛生單位(不含三級醫院)衛生技術人員,Ⅰ類學分數不得低于30學分;縣級醫療衛生單位衛生技術人員,Ⅰ類學分數不得低于25學分。
(2)縣以下基層醫療衛生單位中申報高、中級職務,屬縣所在地的城關鎮、社區的需總學分100分,其他單位的需總學分50分,均不需具備Ⅰ類學分。
(3)省衛生計生委直屬各單位及全省三級醫院的人員晉升中、高級職稱所需Ⅰ類學分中,需國家級學分10分。
(4)民營醫療衛生機構中的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要求參照縣級醫療衛生單位衛生技術人員標準執行。
(5)學分驗證工作分別由省、市(州)、縣同級繼續醫學教育辦公室負責(貴醫附院、遵醫附院、省醫、省疾控中心由本單位驗證),省繼續醫學教育辦公室進行抽驗。申報人員的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年審和《貴州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統計表》(附件4),須經同級繼續醫學教育辦公室審核后才予送評審。
9.科研項目及課題條件。市(州)及以上單位人員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須承擔或完成過市(州)、廳級以上科研項目、課題(申報人員須提供科研立項部門或單位出具的立項批文、《項目合同書》等證明材料);縣級及以下單位人員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須承擔或完成過縣級或以上科研項目、課題,或在達到正常申報條件論文要求的基礎上,再發表核心期刊論文1篇以上。
10.論文送審。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人在報送材料時指定一篇公開發表的本專業學術論文作為代表論文(提供word電子文檔),由高級評審委員會組織同行專家對代表論文的學術水平及創新性等進行評議,評審得分作為“考評結合”綜合評價的重要指標,占綜合分的10%。
11.現場答辯。申報正、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必須參加答辯考核。答辯考核得分作為“考評結合”綜合評價的重要指標,占綜合分的10%。答辯考核程序按照《貴州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答辯考核辦法(試行)》(黔人通〔2005〕63號)有關規定執行,答辯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12.任職年限計算。2014年度申報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其任職年限(聘任時間)終算時間為2014年12月31日。
13.同級轉評。因工作變動,申報人員由其他專業技術崗位變更到衛生專業技術崗位的,現從事專業工作與原專業工作分屬不同系列,但專業相同或相近、在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具備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以申請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衛生類中級資格;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可以申請轉評現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崗位所對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對未轉評同級專業技術資格或未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轉崗申報人員,要求直接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須按破格條件進行申報。
(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條件
申報人員要取得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須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合格標準或省級I類、II類合格標準的,才能取得相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考試取得初、中級資格后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必須符合本文第四條第一款第6、7、8項的規定。聘任所需其他條件由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五、材料報送
(一)材料報送受理范圍
1.獲得省人社廳授權開展衛生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市(州)、省直三甲醫院,受理本轄區本單位范圍內副高級資格人員的申報評審。
2.省級高級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
(1)全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正高級資格;
(2)各行業所屬、中央在黔醫療衛生單位正、副高級資格;
(3)衛生管理、臨床醫學工程專業正、副高級資格;
(4)獲得授權開展副高級評審工作的市(州)、省直三甲醫院中申報副高級資格人員申報專業不能組建專家組評審的,應交由省級高評委評審。
(5)貴安新區、威寧縣、仁懷市醫療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正、副高級資格。
3.民營醫療機構中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自主申報正、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副高級資格由核準授權的市(州)評審;正高級資格經所在轄區市(州)衛生和人力資源行政部門審核后,向省級高評委推薦評審。
(二)材料報送程序和時間
1.省級高評委受理的申報材料報送程序和時間
(1)報送程序:各有關單位報送的申報材料,須經縣、市(州)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或各行業主管部門逐級審核、簽署意見后,由各市(州)衛生計生委或各行業主管部門集中上報。貴安新區、威寧縣、仁懷市的申報材料直接送交省高評委評審。
(2)報送時間:2014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
(3)報送地點:省衛生人才交流考試培訓中心
(4)材料報送要求:詳見附件1《貴州省申報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應提供的材料及有關要求》。
2.獲得省人社廳授權開展衛生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市(州)、省直三甲醫院,材料申報程序和時間自行安排。
3.推行“三公開”(申報材料、初審結果、評審結果公開)、“兩承諾”(申報人、推薦單位承諾)制度,切實維護職稱工作權威性和嚴肅性。申報材料要在單位進行公示,并提交公示報告。申報人要對自己申報的個人信息和申報資料的真實性簽署承諾書(見附件11),推薦單位要對所推薦人員的申報資料的真實性簽署承諾書(見附件12),以確保申報材料的客觀、真實。對未簽署承諾書的申報人和單位,評審組織不受理申報材料。
六、其他事項
(一)收費。繼續按照《關于全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費統一歸類管理的通知》(黔人通〔2008〕159號)、《關于全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費歸類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黔人通〔2008〕174號)和《關于職稱評審工作經費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黔人社通字〔2011〕27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專業以《貴州省2014年申報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專業及代碼》(附件8)為準。申報人根據所從事及聘任的專業對應附件8中所列專業申報評審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三)文件、表格可登陸貴州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http://www.gzrenkou.gov.cn”下載。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衛生人才交流考試培訓中心:吳翔、趙成松,0851-3617522
省衛生計生委人事處:馬昱,0851-6820725
省人社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陽旭凱,0851-5837327
附件:附件下載
1.申報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應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2.業務技術工作量化細化登記審核表
3.衛生下鄉情況登記審核表
4.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統計表
5.推薦評審衛生專業高級技術資格人員名冊
6.“申請認定”衛生專業副高級技術資格人員名冊
7.材料審查表
8.申報專業及代碼
9.“放寬條件”推薦評審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登記表
10.“申請認定”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登記表
11.個人誠信承諾書
12.單位誠信承諾書
13.申報材料對照檢查表
貴州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