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浙衛發 [2014] 189號
各市、義烏市衛生計生局(衛生局),委直屬有關單位,有關高等醫學院校及附屬醫院,省級有關單位:
為認真做好2014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人專〔2006〕351號)等文件精神,經我委研究,并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原省衛生廳、省人社廳《關于加強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意見》(浙衛發〔2013〕131號)等文件規定(見附件1),認真做好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和推薦工作。其中原省衛生廳直屬單位應符合原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廳直屬單位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條件(試行)的通知》(浙衛發〔2012〕51號)規定;晉升社區衛技資格應符合原省人事廳、原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鄉村衛生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規定(試行)〉的通知》(浙人專〔2006〕1號)等文件規定。
二、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共設置99個專業,申報對象應嚴格按衛生技術人員的準入要求、所從事專業工作及下一級專業技術資格,選擇相應專業進行申報,不得隨意選擇、更改申報專業。醫、護類專業應符合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及相應注冊規定(見附件2)。申報臨床類、中醫類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限報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
三、各地、各單位要嚴格按《評審上報材料目錄和要求》(見附件3),認真做好上報材料的審核、整理等工作。
四、申報對象必須參加我委統一組織的專業實踐能力考試,考試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當年有效,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考試的時間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申報采取網絡和紙質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對象在網上填寫個人申報信息(網址:http://zcsb.zjwst.gov.cn),所在單位對個人填報信息要認真審核,并經本人確認簽字后,再經當地衛生和人力社保部門審核、推薦,并逐級上報。
六、從2014年度起,省、市級醫療(不含急救中心、療養院等)和疾控機構的醫生,需按原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城市醫生晉升職稱前到基層服務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浙衛發〔2013〕204號)規定,完成相應的下基層任務,申報時提供《城市醫生晉升職稱前到基層服務記錄表》。
七、從2014年度起,申報評審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所提交的學歷、論文、科研、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繼續醫學教育、病例等各類材料,取得時間截止為申報當年6月30日。申報對象任現職時間仍計算到申報當年年底。
八、按照省人力社保廳有關文件要求,為防止申報中“掛靠”行為,申報對象須提供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近3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還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對象須提供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九、為加強對申報對象專業實踐的工作數量與質量的考核評價,所有申報對象需提交《專業技術工作實例表》(見附件4),并經2位同行專家(需具備正高級職稱)評議(專家評議實例情況表見附件5);申報臨床類專業人員還須填報《住院(門診)病例一覽表》(見附件6)。
十、醫學院校后期臨床教師,兼評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范圍嚴格限制在附屬醫院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后期臨床教師。除具備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條件外,必須是近三年來未間斷臨床醫療工作,并具有相應(或高于)現申報衛技資格的教師資格。
十一、轉評或兼評衛技資格、社區系列資格轉評非社區系列資格的,必須任現職滿1年,除具備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條件外,申報正高級資格的須額外提交在取得現有資格后發表的一級論文1篇,申報副高級資格的須額外提交在取得現有資格后發表的二級論文1篇。
十二、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對提交的學歷、論文、《專業技術工作實例表》、下基層情況等申報材料的審核,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還可探索開展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等工作。今年,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衛生工作“雙下沉”要求,將對下基層情況等申報材料進行檢查。
十三、《申報情況綜合表》、《專業技術工作實例表》、《住院(門診)病例一覽表》等個人所有申報材料上報前要求在所在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有關單位要認真調查核實,并將結果報我委人事處備案。對弄虛作假者,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四、評審材料要求在2014年8月10日前報我委人事處。其中副高級評審權單位報送評審人員名冊。對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報送材料,我委不予受理。
十五、申報對象須繳納評審費280元,由市衛生計生局(衛生局)和有關單位統一收繳后匯給我委,帳號:浙江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結算分戶,33001613535050006389,省建行業務經營部,并在用途欄內注明“衛技高級職稱評審費”字樣。
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任務重。各地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嚴格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有關工作,以確保2014年度評審工作的順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我委聯系,聯系人:黃衛華,聯系電話:0571-87709029。本通知要求傳達到有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對象的單位。
附件:1.浙江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主要申報依據
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