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全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杭衛發〔2012〕144號
各區、縣(市)衛生局(社發局),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在杭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部隊醫院,市直管民營醫院:
為認真做好2012年度全市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省衛生廳《關于2012年度全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2〕8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將評審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評審的基本條件仍按中央職改領導小組《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職改字〔1986〕20號)及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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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衛技副高級資格的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受聘中級職務5年以上;取得博士學位受聘中級職務兩年以上。
2.申報衛技正高級資格的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受聘副高級職務5年以上。
3.申報社區副高級衛技資格的人員,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受聘中級衛技職務5年,或大學?茖W歷受聘中級衛技職務7年;申報社區正高級衛技資格的人員,須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受聘副高級衛技職務5年。
4.先工作后取得規定學歷(專業對口)者,取得學歷前后的任職時間可以相加計算;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年度,不能算作任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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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杭衛發〔2002〕264號和〔2008〕208號文件規定,對申報評審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論文要求如下:
1.申報衛技副高級資格。大學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者須提交已在一級或二級醫學刊物上發表的論文2篇。
2.申報衛技正高級資格。大學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者,須提交二級以上論文3篇。在三級醫療衛生單位工作的人員,其中1篇論文必須發表在一級醫學衛生刊物上。
3.申報社區(鄉村)副高須提交三級以上論文2篇;申報社區(鄉村)正高須提交三級以上論文3篇。
4.提交論文的名錄按杭衛發〔2010〕127號中“評審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醫學衛生刊物名錄2010年修訂稿”執行,其中,2010年以前發表的論文可以按以往名錄執行,其他要求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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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報對象應按從事專業選擇相應專業申報評審,不得隨意更改申報專業,其中部分專業應符合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及注冊要求。申報臨床類、中醫類社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限報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醫類人員申報的專業技術資格類別應與執業醫師資格類別相一致,不得跨執業類別申報。
2.社區(鄉村)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按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鄉村衛生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規定(試行)>的通知》(浙人專〔2006〕1號)以及杭衛發〔2007〕163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破格條件
根據浙人專〔2003〕121號和杭衛發〔2008〕208號及浙職改〔1996〕3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對不具備規定學歷或任職年限(滿4年不足5年)、但符合以下條件者可破格申報。但對既不具備規定學歷,又不符合任職年限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一般不得提前推薦評審高一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1.破格申報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除規定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6項條件中的3項:
(1)發表論文3篇,且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其中1篇必須在一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另2篇可以在一級或二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
(2)掌握本學科(醫、藥、護、技)先進醫療技術和診療辦法,在本專業范圍內,組織或主持解決過疑難病癥的診斷治療,理論上或解決實際問題方面,在同行內有相當知名度;
。3)獲得國家三等或省部級三等、地市(廳局)級二等以上科研成果獎項的主要貢獻者;
(4)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模范護士,國家及省部級科技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或近5年內獲得省級青年崗位能手稱號(不含協會、團體授予的稱號);
(5)擔任主管護師5年以上,并且近3年內在縣級以上醫院護理部擔任正、副主任,實際工作業績突出;
。6)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中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5年。
2.破格申報正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除規定條件外,須同時符合以下3項條件:
(1)發表論文3篇,其中2篇在一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且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另1篇可以在一級或二級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
(2)精通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及發展趨勢,在全省同行中有相當的知名度;
。3)醫德醫風好,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豐富的臨床和技術工作經驗,能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重大技術問題,對學科的建設和發展以及人才培養作出了貢獻,已成為本區域學科帶頭人。
3.破格申報社區高級衛技資格,除規定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4項條件中的2項:
(1)縣及以上等級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或市(廳)級及以上醫療衛生工作的單項先進獲得者;
。2)獲得縣(市級局)及以上科技成果獎的主要貢獻者;
。3)申報副高級衛技資格的2篇論文中,有1篇及以上應在二級及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申報正高級衛技資格的3篇論文中,有2篇及以上在二級及以上醫學衛生刊物上發表;
。4)中專學歷,申報副高級衛技資格,須在農村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滿25年,申報正高級衛技資格,須在農村從事醫療衛生工作滿30年。
(五)其他條件
1.申報評審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按規定取得相應級別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及繼續醫學教育合格證書。申報社區正(副)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免予計算機和外語考試,其它免試條件參照有關文件執行。
2.根據有關規定,市級醫院臨床醫師晉升前下農村(社區)時間累計不少于2個月,其中必須有一次連續1個月以上。
3.援藏、援疆、援青及援非專業技術人員只確認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仍通過參加統一評審取得,但可免予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及人機對話業務考試。具體確認專業技術資格按照省人社廳和省衛生廳《關于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員確認專業技術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145號)、《關于援非專業技術人員確認專業技術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5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評審辦法
。ㄒ唬┥陥蟾呒壭l生專業技術資格應由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公示后報局職改辦,再由局職改辦按規定程序報相應的資格評價機構。其中單位審核情況請在綜合表“單位推薦意見”一欄中注明。從今年開始,各區、縣(市)衛生局(社發局)須成立考評小組,一般要求11人以上,非二級及以上醫療單位的申報人員要由該考評小組集中推薦,推薦結果作為“單位推薦意見”。
。ǘ┥陥髮ο蟊仨毎此陥蟮膶I,參加省衛生廳統一組織的人機對話考試,考試成績當年有效,作為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申報評審專業與考試專業應相一致,申報專業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三、 以下人員不得申報評審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一)前3個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ǘ┽t療事故完全或主要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未滿3年(不含評審當年,下同);醫療事故次要或輕微責任者,自醫療事故鑒定生效未滿1年。
。ㄈ┛荚囘`紀未滿2年者。
(四)偽造學歷等申報材料未滿3年者。
。ㄎ澹┙洸閷嵤帐“紅包”未滿1年者,經查實索取“紅包”未滿3年者。
。┱诮邮芰笇彶,尚未結案者。
。ㄆ撸┦茳h紀、政紀處分,在處分期內者。
四、報評材料及截止時間
(一)申報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有關信息必須輸入“高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管理軟件”,上報的相關表格也必須由軟件產生。各單位在輸入資格評審有關材料的同時,應按規定做好資格證書相關信息(含照片信息)的采集、錄入工作。
(二)申報采取網絡和紙質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報對象在網上填寫個人申報信息(網址:http://zcsb.zjwst.gov.cn),各單位要對個人填報信息認真審核,保證填報信息的準確和規范。
。ㄈ┱堅7月15日前報送申報正高(包括社區副高)人員材料,7月30日前報送申報副高人員材料。在報送紙質材料的同時在網絡上報電子材料。紙質材料報送地點:市衛生局職改辦(孝女路2號709室),電話:87032225。對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上報材料,我局不予受理。
五、評審經費
根據浙價費〔2002〕229號文件規定,申報評審高級衛技職務任職資格的收費標準為430元/人。請在報送材料的同時繳付。
六、工作要求
(一)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各地、各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ǘ└鲉挝灰訌妼υu審材料的審核工作,并按要求上報評審材料。對不符合要求的評審材料,不予受理;如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評審資格,情節嚴重者,將按照職稱工作紀律進行處理。
。ㄈ┥蠄蟛牧弦笤诒締挝贿M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為7天。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各單位要認真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結果報局職改辦。
附件:1.浙江省衛生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專業目錄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