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產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科目分為:“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婦產科主治醫師考試中“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知識”三個科目的要求按學科系統綜合在一起,具體劃分詳見考試大綱。“專業實踐能力”考試內容為考試大綱中列出的常見病種,主要考核考生在臨床工作中所應該具備的技能、思維方式和對已有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
考試成績在各科目中以100為滿分計算,每科目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考試成績有效期為2年。所有4個科目在2年內全部合格者可申請該級專業技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