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局,重慶市衛生服務中心:
根據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3〕1號)和《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印發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計劃的通知》(衛人才發〔2013〕17號)文件精神,現將我考區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計劃通知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時間: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2月25日。
2.報名方式:全部采用網上報名。報考人員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根據報名須知及提示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不會網上報名或無條件進行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由報名點協助其進行網上報名。
(二)報名點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人員必須到所在區縣報名點(衛生局或衛生局指定機構)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非在編人員可以到中心報名點(重慶市衛生人才交流中心)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
1.確認時間:2013年2月18日—2013年2月28日,各報名點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時間,但必須保證時間充裕并不得提前結束確認時間。
2.報名條件:
(1)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2)申請人為2013年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持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到學校所在地的報名點報名。
3.報考人員到現場確認時需提交的材料
(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紙質材料均須使用A4紙)
(1)本人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各欄目內容須經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加蓋印章)一式2份。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出示學校出具的證明,并加蓋學校公章)。
4.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查時必須做到:
(1)認真審核報考者所學專業是否符合報考專業要求。
(2)認真審核報名表中相片是否符合要求。
(3)認真審核報名表及相關證書上的姓名、身份證號與身份證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4)對審核通過的人員,必須打印確認單交報考人員簽字確認,并在報名表及確認單上相應位置簽署意見。
(5)各報名點于2013年3月7日前將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相關信息及材料送相應考點。考生報考資料一份交考點、一份留報名點。
(三)考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及數據
2013年3月25日以前,考點完成資格審查并將報名數據上傳考區。
(四)考區審核報名數據
2013年4月2日以前,考區完成資格審查并將報名數據上傳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不再允許更改報考專業、科目。
二、考場及考生座位安排
(一)考點于2013年4月10日前完成考場、試室、考生座位編排,并將數據上傳考區。
(二)2013年4月15日前考區審核考點考場安排情況,并于4月15日前將數據上傳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
三、準考證打印
2013年4月28日至5月18日,考生自行登錄重慶衛生人才網(www.cqwsrc.com)或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對無條件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報名點要協助其打印準考證,也可由考點采用批量打印準考證功能為考生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試卷交接工作
(一)考點在2013年4月15日前確定試卷接收人員,并將將《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物品接收信息表》報考區。
(二)考區在2013年5月12日至16日向各考點發放《考生簽到表》和試卷,考點須嚴格按照《試卷交接單》,與考區工作人員一起逐個開箱檢查,以試卷袋為單位進行試卷袋面信息核對,并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交接程序,嚴格落實保密措施,確保試卷萬無一失。
五、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
專業實務 | 2012年5月18日09∶00—11∶30 |
實踐能力 | 2012年5月18日14∶00—16∶30 |
(一)考試實施前,考點要根據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應急預案。在組織實施本地區考試工作中,要按照考務規則明確的責權,妥善處理好考試過程中發生的各種情況。
(二)考點須對考務人員、監考人員進行認真培訓,使他們了解有關規定,掌握考試工作程序。
(三)考試實施前,考點須通過報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考試試室編排表》、《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座位貼》,分別用于標識考場、試室及座位,并張貼在醒目位置。
(四)考試實施期間考點須在每個考場顯著位置張貼《考試試室編排表》,每個試室門口張貼《考試試室座位安排表》,每個用于考試的課桌需張貼《座位貼》。
(五)開考前2小時,由考場負責人和試卷保管人員共同從試卷保密室領取試卷運送至考場,每個試室由2名以上監考人員共同領取試卷并簽字。
(六)考試實施期間,考試工作人員須嚴格按照考務規則履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職責,維護考場秩序,杜絕錯發考生試卷、漏收考生試卷及答題卡的情況。
七、試卷及答題卡回收
1.根據《國家醫學統一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實施意見》(衛辦發[2009]65號)的有關規定,備用試卷啟封后,剩余的備用試卷和替換回的問題試卷,均應當在考場主考的監督下回封至已啟用的備用試卷袋內,并填寫《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備用試卷回收單》,考試結束后須將已啟封和未啟封的備用試卷袋,核查清點無誤后,與回收的答題卡一起于考后48小時內運抵考區。
2.回收的答題卡須放置于防潮袋中,由考場指定2人以上核對答題卡數無誤后,再封裝于答題卡(回收)袋中,同時確保答題卡(回收)袋面信息填寫的準確性;考試結束后,考點須將答題卡(回收)袋按照考場、試室、科目的順序依次整理好回收裝箱(請使用試卷專用箱)。
3、考點于5月20日前派專人專車至考區,按照國家保密工作要求,與考區辦理答題卡、備用試卷回收的交接手續。
4、考試結束后,各考點須在考區巡考人員監督下,在規定時間內將試卷全部銷毀,考區匯總各考點情況后,填寫《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物品銷毀記錄單》,于6月7日前傳真至衛生部人才中心備案。
八、成績發布
(一)考試結束后4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考生可登陸重慶衛生人才網(www.cqwsrc.com)或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二)成績合格證明由考區向各報名點發放,各報名點收到成績合格證明后要盡快發至考生手中。
九、讀卡評分及違紀處理
1.衛生部人才中心將在考試結束后實行集中統一讀卡;
2.為確保讀卡評分工作的順利進行,各考點須在6月6日前將本考點數據修正信息報考區;
3.各考點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對違紀情況的處理,自5月20日起,各考點將違紀人員信息錄入考務管理系統,考區在6月14日之前完成考務管理系統中本考區內違紀人員處理的審核,并將違紀人員處理意見以正式文件上報至衛生部人才中心,確保上報文件中的違紀考生信息與在考務系統內信息一致。
十、保密要求
各考點應根據有關保密要求,嚴格落實保密措施,強化安全保密流程控制,加強試卷(含備用卷)、人機對話考試專用物品和答題卡的運送、保管、下發、回收等重點環節的管理,并切實做好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
十一、軍隊院校應屆畢業考生
第三軍醫大學組織軍隊院校應屆畢業考生集體報名,總后勤部衛生部負責考生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按照屬地原則在重慶主城設置的考點參加考試,考生的座位由中心考點完成審核和編排,考試結束后考生成績合格證明由總后勤部衛生部統一下發至考生所在的軍隊院校。
十二、其他
對于考務工作中涉及的相關材料,考點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考務系統,在文件下載專區進行下載。
務請各考點、報名點按規定的時間和相關工作要求,按時做好有關考務工作,落實崗位工作責任制,切實做好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的安全保密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十三、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通知:2013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輔導招生方案
重慶市衛生局
201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