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事項的有關說明
各考點、機構、考生:
按衛生部統一安排,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2個科目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2012年5月19日。為確保考試報名、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 報名管理
采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考生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1月30日-2月12日,現場確認時間截止到2月15日。
二、 報名條件
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和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課程學習,包括在教學、綜合醫院完成8個月以上護理臨床實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可以申請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三、 現場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一)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本人身份證明;
(三)近6個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
(四)本人畢業證書;
(五)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 其他
申請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生的,應當持有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明,到學校所在地的考點報名。學校可以為本校應屆畢業生辦理集體報名手續。申請人為非應屆畢業生的,可以選擇到人事檔案所在地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就近原則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各考試報名機構要認真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考試相關工作。
各區縣衛生局要通過本轄區的醫學院校、醫療衛生機構等渠道,通知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報名。
文件依據:
1、衛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辦法》(部長令第74號)
2、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2年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護考辦發〔201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