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110號)文件精神,現將西城區考點的報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網上報名階段
考生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cn)和北京衛生人才網( http://222.249.159.1/)按照《關于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報名截止日期2011年1月16日,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嚴格按照要求上傳白底彩色個人電子格式證件照片,以免無法進行現場確認。考生在選擇考點時以其所在醫療單位所屬區縣為準。
注: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暨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將另行通知。
二、現場確認階段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打印申報表并在左側第一欄中蓋聘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人檔分離考生需要在申報表上加蓋檔案存放單位和聘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于2011年1月11日-1月20日考生本人攜帶以下證件(原件):
1、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
2、《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
3、上交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白底照片2張(背后用圓珠筆寫上姓名及單位);
4、畢業證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復原或轉業軍人在部隊期間取得的學歷需出示退伍證或轉業證。
5、低一級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護理學類各專業還需要攜帶護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因工作崗位變動,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滿2年”的證明,大專工作2年報考師級職稱的人員須提交單位出具的“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滿2年”的證明;
8、歷史考生須提交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2010年度成績單;
9、民社辦醫療機構的考生請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1份;
10、報考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的考生請攜帶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醫護人員崗位培訓考試合格證書原件、 復印件及單位出具的在社區工作證明(在社區何崗位及在其崗位工作時間);
11、請自帶簽字筆。
三、特別提示:
1.現場確認時請考生按照流程圖完成所有確認步驟,否則確認無效!
2.從2011年度起,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增加神經電 生理(腦電圖)技術(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15、391)專業類別
3.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臨床醫學(專業代碼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為204、374)等65個專業的4個科目實行人機對話的考試方式。
4.考試報名費:初級考試每人每科50元,中級考試每人每科70元。
現場確認時間:2011年1月11日—2011年1月19日(周六、日辦公)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北區現場確認地點(原西城考點):西城區衛生局一樓大廳(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38號,德勝門城樓東北方向,比鄰法源清真寺),乘55、27、670、625、909路德外站下車即到。
打印準考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后,考生可于2011年4月28日至5月29日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2011年5月21、22、28、29日 8:30—10:00
相關專業知識 2011年5月21、22、28、29日 11:00—12:30
專業知識 2011年5月21、22、28、29日 14:00—15:30
專業實踐能力 2011年5月21、22、28、29日 16:30—18:00
紙筆作答方式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考試日期和時間
基礎知識 2011年5月21日 9:00—11:00
相關專業知識 2011年5月21日 14:00—16:00
專業知識 2011年5月22日 9:00—11:00
專業實踐能力 2011年5月22日 14:00—16:00
聯系電話:82065669 58360832 聯系人:趙靜娜
西城區衛生局人事科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在北京地區經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參加北京地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同時具備下列相應條件:
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
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
參加藥(護、技)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護、技)士職務滿5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
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以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達到《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護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
(一)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二)取得相應專業專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6年;
(三)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4年;
(四)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2年;
(五)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其中參加臨床醫學、中醫、預防醫學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先取得執業醫師資格)。
凡在北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未滿2年;
(四)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五)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報名參加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止。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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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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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
1、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考生網上報名指南
2、2011年度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排確定
3、中國衛生人才網: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流程圖
4、2010年12月16日在中國衛生人才網發布的《2011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5、特別提醒: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時間5月21、22、28、29日
6、中國衛生人才網:201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